凡事都有一个先后顺序、轻重缓急,我们要抓住事情的重点、关键环节,针对性地突破解决;同时也要统筹兼顾其他方面,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
决策时,我们只有牢牢地把握清楚目标的主次,才能做出合理的决策。一般情况下,我们要将目标分为“必要”和“需要”两组进行考察。“必要”的目标就是保证决策成功实施的必要条件。评估选择方案时要依据目标进行,不符合“必要”目标的方案通通要被刷掉。“必要”目标必须衡量,否则就起不到事先过滤易失败方案的作用,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流/程/指/导
1. 明确什么样方案,不能通过“必要”目标的审核
我们必须明确什么样的方案不能通过“必要”目标的审核,即不符合“必要”目标的要求条件。比如,进行人才招聘决策时,若“必要”目标是“本行业具有2年以上经验”,如果一定要求应征者具备这个能力,那么考虑任何没有这方面才能的应征者,都没有意义的。应征者必须满足“必要”目标,这次的招聘才能意义,至于有其他方面的优秀才能都是无关紧要的。
2. 明确“必要”目标以外的其他目标,属于“需要”目标的范畴。
做出选择方案的标准,是需要“需要”目标来作比较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对选择方案有一个清晰的标准,比较之后从而选择表现最佳的方案。
3. 有些目标不是一开始就被认为是“需要”,而是之后才确定为“需要”的。
举例来说“本行业具2年以上经验”(必要),可能会被重新叙述为“本行业有丰富经验”。现在,我们再来做评估那些选择方案时,可以有两种判断,一是有两年以下经验的人不合格,二是那些有2年以上的应征者根据他们各自的相关经验作出判断。
4. 管理者对“必要”和“需要”两个不同的目标一定要分清。
只有分得清,在决策过程中获得的最终利益才会越大。相反,如果管理者对某一问题的主次目标划分不清,那只能在决策中处于被动地位,自身的利益最终也很难实现。
5. 管理者在进行决策之前,应把所有的目标写下来,并排序
在进行决策前,将所有目标写下,进行优先排序,哪些是需要最先实现的,哪些是紧随其后的,哪些可以放在最后来实行,分清目标的轻重缓急,明确主次。
在决策时还要注意的一点是,要制定一个最低限度的目标。当然,人们希望自己制定的所有目标都能实现,但是事实不是没有预想的好,大多数情况是,当你选择了这个目标,就必须放弃别一个目标,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时,就需要决策者对主次目标进行判断和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