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东桥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福建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8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各县(市、区)、东桥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照申报文件要求,积极推动本辖区企业申报(如无特别说明,项目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需核对原件;电子商务与快递业协同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需与邮政管理部门核实。各县(市、区)、东桥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正式联合行文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分别报送至市商务局(肆份)、市财政局(壹份),要求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A4 纸)、简装成册,加盖边缝骑边章,电子版报送至2897263705@qq.com,逾期不予受理。本通知及附件相关申报材料可从省商务厅门户网站www.fiet.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附件:福建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8号)
(市商务局联系人:翁翠媛 联系电话:2878058
市财政局联系人:韩晓琳 联系电话:2518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