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到2018年底,诏安县、平和县和云霄三县力争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0%。
——基本形成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产品网络上行综合服务能力,促进贫困户增收节支、脱贫致富。
二
六举措助农“触网升级”我市出台全省首份电商助力精准扶贫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出农村电子商务在助力精准扶贫中的积极作用,带动贫困户增收创收,我市于近日正式出台《漳州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六条措施》)。这是全省各设区市中首份关于电商助力精准扶贫的专项政策。
据悉,《六条措施》以“强机制、补短板、重上行”为原则,从创新电商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户融入电商产业链条、推动贫困地区网络覆盖、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和打通贫困地区物流最后一公里等六个方面入手,加快破解行业发展“瓶颈”,多部门共同联手打造电商扶贫“生态系统”。
根据新政要求,到2018年底,我市诏安县、平和县和云霄三县的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覆盖率将力争达到100%,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将达到50%。全市基本形成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产品网络上行综合服务能力,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销售自产特色农产品、购买生活资料,促进贫困户增收节支、脱贫致富。
目前,我市农村电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全市6个国家级、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助力扶贫人数565人,增收106万元;53%的行政村实现了“快递进村”。同时,全市共拓建出554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其中市级贫困村占63个,近三分之一的站点成功开展“农品进城”网销行动,通过“网货下乡”帮助贫困户节约成本达20%以上。
《六条措施》解读详见第三版

图片说明:云霄县贫困户蔡艺勇在县电商办的帮助下开起了微店,“触网”销售自家种植的杨桃。(市商务局供图)


图片说明:闽南日报头版截图




图片说明:市政府文件截图
三
日前出台的《漳州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六条措施》,聚焦“精准”和“实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破解“三农”问题、促进我市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作用,创新打造电商扶贫“生态系统”,力求电商精准扶贫“有干货、有创新、有突破、有保障”。
《六条措施》的有效期为三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今年为实施第一年,按照“先行先试、边试边修正”的原则,将视具体实施情况加以补充修订。新政中涉及贫困户的奖励和补助可予以叠加,政策所需资金将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担。
01
扶贫“有妙法”
创新“一户一店一码”
《六条措施》中,我市创新“一户一店一码”电商扶贫模式,通过对贫困户进行 “手机微店”培训并配备基础智能终端,推动贫困户网销自产农产品及农产品加工品,并分享产业增值。而一个微店一个二维码录入系统后也将形成贫困户大数据,各地采购商、经销商通过平台访问了解贫困户的产品及产量后,点击产品展示页面的二维码,即可进入贫困户的微店进行采购,并在系统后台被沉淀记录,我市可根据“扶贫网上行”大数据实现对象精准、资金精准、措施精准。
根据新政要求,我市将按年电商交易额(特指上行,以下同)的10%对贫困户网销农产品进行补贴,单户最高不超过0.5万元。对辅导10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提供配套服务并运营半年以上的农产品电商平台,按200元/户补助运营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该运营企业推动平台内贫困户年电商交易额超过100万元的,按交易额的5%予以叠加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年电商交易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农林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农村电商服务站(转化为小微企业),按交易额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02
就业“有补助”
引导贫困户融入电商产业链条
《六条措施》提出,鼓励电商和快递物流企业雇佣建档立卡贫困户。对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将按当年工资汇款证明给予15%的补助款,每人每年最高3000元,单家企业上限10万元。同时,我市支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电商培训纳入“雨露计划”,并按照每人80元/天予以误工补贴(包含“雨露计划”培训误餐补贴部分),最高单人240元/年,单户不超过480元/年。
03
网络“有保障”
开设网络“扶贫套餐”
根据新政,我市将支持基础通信运营商对贫困地区(三个省级扶贫工作开发重点县和18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下同)贫困户开设网络“扶贫套餐”(含智能终端)。对贫困户开设网店的,每户给予不超过960元/年的全额补助,补助由各通信运营商统一申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04
渠道“更多样”
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
根据《六条措施》,我市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并鼓励企业在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对接扶贫频道、开设特产馆(扶贫馆)。对年电商交易额突破100万元的,按其运营费用的50%进行补助,最高可补10万元。同时,我市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农产品网销。对贫困地区入驻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且年电商交易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农村电商企业,将按其平台年服务费的50%予以补助,最高可达2万元;对年电商交易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按交易额1%予以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
05
服务“更到位”
加强贫困地区电商服务站点建设
为加快线上线下融合,使贫困地区商品流通更加便利,我市鼓励在贫困地区设立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并对运营半年以上且提供商品代购代销服务100 单以上的农村电商服务点,村级网点一次性补助0.5万元,乡镇站点一次性补助1万元(已获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除外)。
06
物流“更通畅”
打通贫困地区“最后一公里”
为有效服务农产品上行,我市将对贫困地区(乡镇镇区除外)办理末端备案且正常运营半年以上的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网点进行补助,每个网点一次性补助0.5万元(如与农村电商服务站为同一网点,不重复补助);对在同一县域的5个以上贫困村设立村级邮政快递网点,或在3个贫困县跨县设立20个以上村级邮政快递网点且正常运营半年以上的邮政、快递企业,将额外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补助累计不超过30万元。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18-02-28 记者 蔡柳楠 冯思佳 通讯员 黄喆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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