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2.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售价*适用税率)
3.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提醒】
“发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在在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
1. 商业折扣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现金折扣
按合同总价款全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以后实际收到货款发生现金折扣时,计入财务费用
3.销售折让
(1)销售折让如果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扣除折让后的净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提醒】
商品已发出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将库存商品结转至“发出商品”科目中。
(2)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扣除折让后的净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1.尚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若发生时已发生纳税义务,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提醒】
如果购买方享受了现金折扣,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将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退回购买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的金额)
1.收到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发货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委托方的账务处理
(1)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或发出商品(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2)满足增值税纳税义务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或发出商品
(4)双方结算时: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受托方的账务处理
(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约定的不含增值税售价)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约定的不含增值税售价)
(2)商品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委托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同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应付账款
(4)双方结算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受托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手续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等
销售商品收入,是收入的核心内容,此部分有一些难,要注意理解哦~大家还有什么建议吗?阔以在评论中提出哦~
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

1.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银行存款等
2.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1)提供劳务支出
借:劳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2)劳务完成,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劳务成本

1.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预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按税法规定需要预交增值税时)
贷:银行存款
(2)发生的成本
借:劳务成本(归集劳务成本发生额)
贷:银行存款
(3)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结转劳务成本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提醒】
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公式: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2.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
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
应按能够得到部分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提醒】
确认的提供劳务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反映为损失。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
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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