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企业养老保险暂缓移交税务?多地税局发布公告!

企业养老保险暂缓移交税务?多地税局发布公告! 晨阳财税
2018-12-27
2
导读:近日,有消息称,从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职能,先行移交至税务部门管

近日,有消息称,从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职能,先行移交至税务部门管理,而企业养老保险征收职能目前将暂缓移交,留待有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完善后,再行移交。


多地税务机关发布公告

未提企业养老保险转移事宜


山西、湖北等多地税务机关网站已经发布公告,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但是未提企业养老保险移交事宜,具体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山西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人缴费体验,逐步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跨年度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24日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2018年第13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湖北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包括职业年金)。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随单位缴费部分一并向税务机关缴纳。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人缴费体验,逐步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2018年12月28日至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管系统停机切换,新的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上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各项业务暂停办理,2019年1月1日恢复正常。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24日

 

划重点:

 

1、公告只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维持原有代收渠道不变。

3、公告未说明企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征收具体情况。

4、具体征收方式,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省市税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提醒:

最后,提醒各位纳税人和会计人员,及时关注本地区税务部门通知,多与专管员沟通,做好税务及社保申报工作。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


推荐:一年过注会六科和中级三科,九战九捷的考霸编写的的初级、中级、注会考试笔记,助您事半功倍,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了解。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晨阳财税
1234
内容 1334
粉丝 0
晨阳财税 1234
总阅读115
粉丝0
内容1.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