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1周!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
@2020年初级考生,绝密押题点+押题密卷,助您快速通关,绝不再战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由省税务局依法按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3日
疫情尚未结束,各位会计同仁一定要做好防护,复工同时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注会六科和中级三科,九战九捷的考霸编写的的初级、中级、注会考试笔记,助您事半功倍,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