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医保的一个重磅消息来了,事关每一个参加医保的小伙伴。
关于医保的一个重磅消息来了,事关每一个参加医保的小伙伴。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拟规定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从50%起步。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小伙伴们可能慌了,那我个人账户的钱是不是就变少了呀,对我以后使用医保影响大不大呢?福利啥的会降低吗...
别急,想了解具体哪些新变化?详细解读来了。
新增
普通门诊费用医保也能报销了
覆盖范围: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支付范围: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新增待遇);
支付比例:50%起步,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支付政策:针对门诊服务特点科学测算,与住院支付政策相衔接;
简单点来说就是看门诊也能报销了,下一步将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随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健全,探索有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同时,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
调整
职工医保账户计入办法微调
在职职工计入办法是: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计入水平:个人缴费基数2%以内
退休人员:计入办法原则上有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计入水平: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
改革后,参保人个人账户现有的钱不变,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结构更加优化,保障能力更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当期新计入个人账户的钱减少,用来加强门诊保障;同时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拓宽。
扩大
个人账户能给家人用了
改革后,享受人群将从参保人本人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扩大支付范围:从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扩大到,支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另外,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医保改革
其它热点问题答疑

目前新政策还没有完全确定,还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毕竟涉及到这么多人的保障,也是要听听大家想法的!
对于此次医保大变化,你的意见是?欢迎在评论区交流一下
本文由税政第一线整理发布,编辑税政君。素材来源国家医保局、北晚新视觉网。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以上信息,侵权必究。转自税政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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