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此次社保基数2021年11月才公布,但企业需要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2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978元/年(6165元/月)。
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
四川省日前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元/月。
各用人单位应按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据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本通知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
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
2021年11月23日,湖南省公布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
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460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1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缴费基数(含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上限调整为16380元/月,下限调整为327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全省2021年度退休符合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728元/月。
有用户会有疑问:为什么调整了社保基数,交社保还要补差?
2021年11月,江苏省公布了2个社保基数标准:11月22日公布的是2021年的标准。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因此,如果2021年11月之前,低于这个标准的月份,是需要补差的。
2021年11月30日公布的是2022年的社保基数标准。
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1.2021年11月份公布新基数前正常交社保的人员。(还需根据社保基数标准限定的时间确定)。
3.2021年1—10月份缴纳五险,11月开始没有交过任何保险。
4.缴纳灵活就业两险的不论现在是不是还在交着,都需要去社保办或后期在个税系统上把1—11月份的差额进行补缴。
如果在一个企业一年内没有换过工作,社保处于正常缴纳的状态,调基补差会由你所在企业统一进行。
需要补员工在职期间的基数补差。注意是员工在职那段时间的基数补差,比如员工4月离职了,当年1-7月基数调整,那1-4月份基数差要补的。
四、社保基础调整,上半年补差金额与当月社保扣缴金额合计超出个税扣除标准,超出部分是否应计入工资薪金纳税?会不会超过个税起征点?
五险一金扣缴,全额都属于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第一步:应发合计=工资标准×出勤计发+绩效工资+奖金+其他
第二步:应税合计=应发合计-代扣养老保险-代扣医疗保险-代扣失业保险-代扣住房公积金-其他税前扣除
2020年因应对疫情带来的变化,全国推行普遍的阶段性社保减免缓交政策,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社保成本减负。但这些政策到后期,企业社保成本将不可避免的面临三重压力:
很多稳岗减负政策的截止日期都是2021年12月31日,今年是否还会延续,情况未知。
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般是根据当地社平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设置,所以每年会伴随社平工资出现自然增长。2020年为了减负,很多地方采取冻结基数的做法。2021年新核定基数时,社平工资连跳2年,出现更大幅度的波动。
比如江苏省提前上调了2022年的社保基数,2022年1月就开始执行,也是出于对三年平稳过渡的考虑,提前测算并确定了2021年和2022年的执行标准。
未来一些历史形成的“洼地”逐步过渡消失。企业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及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前规划并预留社保成本。
来源:会计说、注册会计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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