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拥堵旺季附加费(PCS/PSS)是船公司在出货高峰或港口拥堵时临时加收的费用,常被货代转嫁至卖家,成为成本争议高发点。并非所有临时加价均需承担,卖家掌握合规边界,可依法拒绝不合理收费,守护利润空间。
合规收取旺季附加费的前提
合规的旺季附加费必须同时满足两大条件:一是船公司发布书面官方通知,明确收费标准、起止时间及适用港口;二是货代与卖家的合同中约定“附加费以船公司通知为准”。缺乏官方公告或合同依据的加价均属违规,卖家可直接拒付。
六种可依法拒付附加费的情形
无船公司官方书面公告
旺季附加费的收取主体为船公司,货代仅为代收方。若货代无法提供盖章书面公告、官网通知或邮件凭证,仅以“行业惯例”或口头通知为由加价,属于虚构费用,卖家可全额拒付。实操中应要求货代提供官方公告截图、编号及生效时间,无凭证则拒绝支付。

报价订舱锁定总价后二次加价
若订舱前货代出具书面报价单并明确标注“全包价”或“固定价”,且未注明“旺季附加费另计”,视为双方已锁定总价。后续船公司加收的附加费属于货代自身风险,不得转嫁给卖家。合同中明确“价格锁定至开船”的,任何临时加价均无效。
淡季时段违规收取旺季附加费
旺季附加费(PSS)仅适用于黑五、圣诞、春节等出货高峰期或港口严重拥堵时段。在3-4月、9月等淡季,若船公司已暂停或减免该费用而货代继续收取,属于重复或虚假收费,卖家可拒付。需核对船公司公告的收费时段,确保淡季加价有据可依。
非拥堵港口或航线被定向加收
港口拥堵附加费(PCS)仅针对拥堵港口(如美西LA/LB、欧洲鹿特丹)或热门航线。若货物起运港、目的港为非拥堵基本港或冷门航线,货代恶意加收拥堵费属于乱收费。部分船公司会定向加收(如仅对亚太出口),需核对适用范围,非目标范围可拒付。
重复收取同类附加费
部分货代将港口拥堵费(PCS)与紧急燃油附加费(EBS)、综合运价上调(GRI)重复收取,或在THC(码头操作费)外额外加收拥堵操作费,属于违规重复计费。卖家应拆解费用明细,剔除重叠项目,拒付重复部分。
货代自身操作延误导致拥堵
若港口拥堵系因货代订舱延误、拖期送货或单证错误导致货物滞留,由此产生的旺季附加费及滞港费责任方为货代,卖家可拒绝承担。需留存沟通记录及延误证据,明确责任划分。
协商边界与实操避坑建议
对于有船公司官方公告且合同约定的旺季附加费,虽不可拒付,但长期合作或大批量发货可申请部分减免。而无依据加价、重复收费及锁定价后二次加价均属违规,可依法拒付。
建议卖家在订舱前书面确认费用,要求货代列明所有附加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有效期并写入合同;留存报价单、官方公告、沟通记录及付款凭证作为维权依据;遇到违规加价先与货代协商,无果可向船公司、行业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厘清权责与合规依据,既能有效控制成本,又能规范货代操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