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城市电子商务创业园管理办法》第五章《园区企业的退出》第二条,入驻企业不服从管理、经营业绩较差或有下述情况的企业和个人,公共服务中心可责令退出电子商务创业园。京东帮麻城服务点、麻城市闫河健康时尚生活馆(淘众福)和麻城玖之家贸易有限公司属于《园区企业的退出》第二条中第5条连续一周或一个月内超过10天无人在园区办公的企业。
截止2016年11月1日前,淘众福负责人已来办理了退出园区的相关手续,请京东帮麻城服务点和麻城玖之家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于2016年11月10日之前来创业园办理退园相关事宜,逾期将强制清理!
麻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