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各乡镇办区,市电子商务协会:
为进一步发挥本地电商创业人员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加速经验共享、置业共创、多业共融,有效提升电子商务培训的针对性,切实做到因需施训、务实施训,显著提升电子商务培训效能,经研究决定建立电商人才培育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入选专家库的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市注册,创业有为;
(二)遵规守法,道德为基;
(三)热心公益,甘于奉献;
(四)自愿报名,服从管理。
二、入选程序
入选专家库的主体,按下列程序确定。
(一)自愿报名(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报名受理工作委托市电商协会负责。符合条件的主体,持本人身份证、登记照片(2张)、营业证照、创业成果佐证材料以及遵守本通知的承诺等,到市电商协会报名。
(二)协会推荐(2017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市电商协会依照择优原则,结合讲师理论和实践经验,向市电商办推荐符合条件的主体。
(三)组织评审(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市电商办组织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评审组对推荐的主体进行评审,评审按照1:3的比例确定候选名单。
(四)公开公示(2017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
市电商办将评审确定的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候选资格,另从评审淘汰的主体中择优替补。
(五)确认建库(2017年11月底前)
经公示后确定的主体,提请市政府审核,正式发文。
三、管理方式
(一)日常管理。纳入专家库的主体,委托市电商协会管理,电商协会应建立台账,跟踪掌握其动态信息,并定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培训实施。市电商办或公共服务中心、公共运营中心需要开展培训时,根据培训内容可优先从专家库中优选主体,被确定的主体在实施培训过程中,享受具有培训资质主体的同等待遇。
(三)退出管理。专家库中主体有效期为一年,市电商办将视各主体业绩和培训实效动态调整。纳入专家库的主体因不具备本通知所规定基本要求的,或自行申请退出的,将从专家库中淘汰。
四、纪律要求
各相关单位、市电商协会在具体实施中要遵法守纪、公道正派,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纳入专家库的主体,只是市电商办确认其在本市范围内符合相关培训条件的依据,相关主体不得以纳入专家库为名开展其他执业或宣传活动,否则市电商办将取消其资格,涉嫌违法的,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严处。
麻城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