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
重点消息
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已正式开启,满足要求的企业可在2024年8月5日前提交资料到县科技经信局401办公室,未入库的项目不得在后期申报资金支持。
本次申报入库的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10月1日之后建设并在2024年10月31日之前可以完工和竣工的项目。
01
项目类型:支持乡镇商业设施升级改造。鼓励企业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在乡镇新建或改造的商业综合体、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特色商业街等商业设施。
建设内容: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功能的设施设备;完善基本经营条件的店面设计装修;室外地面硬化;空调、消防、监控设施设备;购买或开发线上购物平台(APP)、商品进销存管理系统(ERP)、电子收款机(POS机)及与上述三项相关的电脑和机房设施设备。
02
项目类型:支持县级和乡镇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开展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的同时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新建或改造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含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建在县城的商品集配中心与分拨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含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建在乡镇的商品配送中心)。
建设内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功能的设施设备和物流配送平台开发及终端信息系统建设。
03
项目类型:支持企业下沉供应链。鼓励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娱乐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建设内容: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布局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的设施设备。
04
项目类型:支持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仓储能力。鼓励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加强标准和品牌运用,整合现有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和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建设内容:完善清洗、预冷、烘干、质检、初加工、包装、分拣、配送功能的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含净化车间);农产品冷藏库、冷冻库和农产品产地仓。
05
项目类型:支持提升综合性服务水平。鼓励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推动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
建设内容:商业设施(购物商店、餐厅食堂的室内简易装修和设施设备)、服务平台(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的平台开发和设施设备)。
(一)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账证齐全、依法纳税、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2.申报入库项目,符合通知中规定的项目类型和建设内容。
3.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的项目已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4.申报入库的乡镇商业综合体、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特色商业街、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其他类项目,符合建设内容的投资额不得低于50万元;申报入库的乡镇快递物流站点项目,符合建设内容的投资额不低于15万元。
(二)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入库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至宜昌市商务局。
(一)申报入库资料清单
1.文本目录;
2.项目入库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和属地商务主管部门须加盖公章);
3.在当地发改部门取得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4.公司简介;
5.项目简介(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6.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7.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环评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8.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决算资料、不动产权证(完工项目提供);
9.场地或厂房租赁合同(场地或厂房为租赁经营的项目单位提供);
10.项目建设支出汇总清单(见附件2,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11.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票、设备设施购置合同及发票、付款银行回单等复印件(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12.提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景图片或项目完工、竣工后的实景图片若干(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二)申报入库资料要求
申报入库项目文本封面统一文字内容为:《XXX公司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入库资料文本》(以下简称为:项目申报入库资料文本),《项目申报入库资料文本》须按照上述申报入库资料清单的先后顺序,编制文本目录并按规定胶装成册。
县科技经信局 付涛 19371307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