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夷陵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情况摸底和申报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入库项目建设期限
本次申报入库的项目建设期限为:2024年4月1日之后建设并在2025年10月31日之前可以完工和竣工的项目。
二、申报入库项目类型及建设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项目类型:支持乡镇商业设施升级改造。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在乡镇新建或改造的商业综合体、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不包括批发市场)、特色商业街等商业设施。
2.建设内容: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功能的设施设备;完善基本经营条件的室内简易装修、地面硬化;空调、消防、监控设施设备;购买或开发线上购物平台(APP)、商品进销存管理系统(ERP)、电子收款机(POS机)及与上述三项相关的电脑和机房设施设备。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项目类型:支持县级和乡镇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开展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的同时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新建或改造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含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建在县城的商品集配中心与分拨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含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建在乡镇的商品配送中心)。
2.建设内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功能的设施设备和物流配送平台开发及终端信息系统建设。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1.项目类型: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鼓励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商品投放力度,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2.建设内容:布局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的设施设备。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1.项目类型:支持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鼓励商贸、电商等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加强标准和品牌运用,整合现有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和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2.建设内容:主要支持清洗、分拣、预冷、烘干、质检、包装、配送等功能的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和农产品冷库。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项目类型:支持县域农村大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商业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县域农村大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中的购物生活超市内的装修装饰和设施设备。
(六)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1.项目类型:(1)支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回收企业改造现有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中转、集散站点,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布局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建立社区回收站(点)、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中心的三级回收体系。(2)支持创新回收模式。支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运用小程序、手机APP、400免费热线等技术手段赋能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优化再生资源回收、暂存、运输等业务流程。支持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3)支持培育回收重点企业。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拓展服务网点、分拣中心,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构建再生资源供应链回收体系新范式。(4)支持提升回收服务功能。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全市乡镇商贸中心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增加服务功能;创新发展“互联网+二手”等新模式,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2.建设内容:改造再生资源回收、中转、集散站点,包括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购买或开发线上回收平台(小程序、APP、免费热线等);购买或租用再生资源回收车辆。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拓展服务网点、分拣中心。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功能;建设或购买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三、申报主体和流程
(一)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账证齐全、依法纳税、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2.申报入库项目,符合通知中规定的项目类型和建设内容。
3.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的项目已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4.申报入库的乡镇商业综合体、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特色商业街、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其他类项目,符合建设内容的有效投资额不得低于50万元;申报入库的乡镇快递物流站点项目,符合建设内容的有效投资额不低于30万元。
(二)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入库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至宜昌市商务局。
四、申报入库资料清单及要求
(一)申报入库资料清单
1.文本目录;
2.项目入库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和属地商务主管部门须加盖公章);
3.项目建设支出汇总清单(见附件2,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4.在当地发改部门取得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5.公司简介;
6.项目简介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7.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8.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环评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加工厂房、生产车间新建或改造的土建类项目提供);
9.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决算资料、不动产权证(完工项目提供);
10.场地或厂房租赁合同(场地或厂房为租赁经营的项目单位提供);
11.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票、设备设施购置合同及发票、付款银行回单等复印件(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12.提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景图片或项目完工、竣工后的实景图片若干(完工项目、已开工在建项目均须提供)。
(二)申报入库资料要求
申报入库项目文本封面统一文字内容为:《XXX公司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入库资料文本》(以下简称为:项目申报入库资料文本),《项目申报入库资料文本》须按照上述申报入库资料清单的先后顺序,编制文本目录并按规定胶装成册。
五、申报入库资料报送时间
申报入库项目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申报入库正式请示文件、各申报企业的纸质版《项目申报入库资料文本》(一式2本)、附件3汇总表(Word版)报送至县科技经信局(联系人:付涛;联系电话:1937130763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关于做好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