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图形包含但不仅限于品牌标志(Logo),还可以包括品牌纹样(Pattern),吉祥物(Mascot)以及符号化的产品、包装、仪式、动作等。
品牌图形必须服务于品牌营销传播,它携带者文化母体的心理能量,走进人类的集体潜意识,以最低的成本和最高的效能来激活消费者的心理认知,并触发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品牌图形设计原则
品牌图形设计有三个基本原则,分别是原生性,易识别性和可言说性。
一、品牌图形的原生性
图像作为品牌营销传播的文化资源,本质上内生于文化母体,是人们本来就记得,熟悉,喜欢的符号,以此来构想和设计品牌图形,从而提高营销传播效能,实现营销传播目标。
文化母体已经准备了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图像资源,我们要做的不过是征用和占用它们,为品牌营销传播所用。
对于品牌图形的设计来说,与其总想着去创新什么,还不如找到文化母体,去发现那些图像资源,征用和占有那些人们本来就记得,熟悉,喜欢的符号,以最小的营销传播成本,获取最大的营销传播效能。
二、品牌图形的易识别性
之所以强调要找到文化母体,征用和占有“大家都记得,熟悉,喜爱的符号”,是因为在真实的生活场景中,这些符号更容易被消费者理解。
那种四方连续的简单图形,非常容易形成视觉经验,具有强大的认知驱力。即使当该图形并不完整时,也可以被完整地认知到。
极端的情况下,有些图形即使被撕成了碎片,也可以被轻易地认出来。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易识别性。
对于这一类四方连续的简单图形,我们称之为品牌纹样。
毫无疑问,在各种品牌图形中,品牌纹样具有最高程度的易识别性。
视觉符号的关键,是解决品牌的“惊鸿一瞥”的问题。
当消费者用他眼角的余光瞟一眼,看到一个局部,一个影子也能吸引他,也能让他知道我们是谁,有什么价值,和他有什么关系。
品牌纹样的价值,不仅限于品牌图形本身的易识别性,更为重要的是可以让品牌在货架上获得视觉优势。
所谓“货架”,以前可能被认为是超时里面的架子,后来电商出来了,货架还包括电商主图和详情页。至于实体店,它们的货架则是街道上的门面。
设计品牌图形的时候,需要尽量满足类别典型和消费者的期望。
比如,人们比较容易推断出苹果是水果,而对于西红柿则可能心存疑问。这是因为苹果最接近水果的理想典型,是水果的最佳代表。
一家水果店,用苹果作为图形设计原型,就比用西红柿好。
当消费者一旦收到水果概念的引导时,苹果就比西红柿符合人们对于水果的假设和期望,更容易被认知加工并完成理解。
如此看来,品牌图形的创意并不是一味地追求新颖,追求与众不同,而是要符合人们的假设和期望,从而让品牌图形具有更强的易识别性。
品牌图形应该尊重消费者的知识经验,要让人一眼看出来你是做什么的,食品就要像食品,药品就要像药品,银行就要像银行。
这些可以直接看到行业特性的图像,极大地节约人们认知的成本,让人在瞬间完成搜寻,理解,记忆的过程。
三、品牌图形的可言说性
如果以为品牌图形让人看到了,看懂了,品牌图形的任务就结束了的话,那显然还没有真正领悟超级符号的精髓。
品牌图形除了本身一定要具有强大的信号能量之外,必须还要具有强大的传播势能,要能让消费者可以看图说话,从而推动品牌播传的发生,进一步放大信号能量。
从这个意义上说,品牌图形还必须具备可言说性。
其实对于消费者来说,品牌图形即使很好理解,但如果不可言说,无法描述或说不清楚,就很难形成自发的口碑传播。
这样的品牌图形只完成了一半,即只完成了“视觉化”,但却没有完成另外一半,即让消费者说话。
品牌图形不仅要让消费者直观并正确地理解,还要让消费者看图说话。
这里的“说话”,就是指超级符号理论所倡导的“播传”。
消费者可以被视为重要的“元媒体”,具有强大而持续的传播影响力。
品牌图形的“可言说性”,就是要将消费者的角色传唤为传播者,向周围的消费者主动传播,唯有此才能放大品牌图形的信号能量。
只有那些能够让消费者可以脱口而出地描述的品牌图形,才具有强大的播传势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