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工美学〔2016〕7号
河南省工艺美术学会
关于落实民间组织管理局
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地市工艺美术学(协)会,专业委员会,镇平玉雕局,禹州陶瓷局,宝丰汝瓷局及各有关单位:
前段时间,我们将有些人擅自非法刻制学会印章,进行无效换届选举等有关情况,向学会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了报告和请示。这一问题引起了河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高度重视,为此下发了《关于河南省工艺美术学会问题的处理意见》,为落实处理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民管局的处理意见,对于有些人使用非法刻制的学会印章,进行的所谓换届选举是无效的。待条件成熟时,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换届。
二、今后任何人假冒学会名义或会长身份私自开展的一切活动或收费都属于违规行为,我学会一概不予承认,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我学会概不承担,望大家相互转告并予以监督。
特此通知。
河南省工艺美术学会
201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