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写作,我们总会构思得太多:是不是要有惊艳的开头?要不要引经据典显得文采斐然?能不能写出令人叹服的道理?
可是翻汪曾祺的书,却发现,真正有力量的文字,往往再平常不过。
就是看见什么,感受到什么,老老实实写下来。不夸张,不煽情,却格外有味道:
一、只写最有味的一笔
汪曾祺讲:“写作就是要把一件平淡的事说得有情致。”
这话对我启发很大。写作不是记流水账,而是从日常里,挑出那一点“有意思”的片段,把它写活。
比如他写冬天生火炉:
“煤块发出轻轻的轰轰声,火苗旺旺的,窗户上结着厚厚的冰花。”
语句简单平实,却让你读着就身临其境。
原来打动人的,不是形容词,而是那个具体、传神的细节。
二、语言跟着感觉走
汪曾祺说:“语言的目的是使人感觉到。”
这句话点醒了我。我们常常只顾把话写漂亮,却忘了写作的本质,是让读者也能“感觉到”。
所以他的文字从不刻意雕琢,却格外贴切。不是词藻多美,而是捕捉到那一刻的真实感受,语言自然就跟了上去。
心里有画面,笔下就有影像。
三、用细节代替形容
在《故乡的食物》里,他这样写炒米:
“吃起来实在香。抓一把放在嘴里,脆脆的,香香的,有点像现在的膨化食品,但没有那么空。”
不说“香”和“脆”,只是如实写口感和比较,那质朴的香气就飘出来了。
他写咸菜茨菇汤:
“一筷子咸菜,一口汤,咸鲜之外,还有一点淡淡的苦,那是茨菇的味道。”
不渲染,不煽情,只是把味道层次写清楚,乡愁和记忆就全在里面了。
四、我以前走的弯路
过去我总以为好文章就得:
· 铺陈背景,写得周全;
· 用点修辞,显得高级;
· 结尾升华,才算完整。
结果写出来,自己读着都别扭。
汪曾祺却告诉我:
· 只要写出事物蕞核心的那一点神气;
· 语言是感受的自然流露,不是外包装;
· 细节本身就有表情,不用额外解释。
五、写作练习:一眼·一味·一句
每天抽五分钟,做观察练xi:
· 留意一个小画面(像冲咖啡、扫地、阳光照进屋子);
· 抓住它最打动你的某一处(热气的样子、扫帚的声音、光里的灰尘);
· 用一句大白话把它记下来。
例如泡茶时写:“茶叶在杯底慢慢舒展开,水一点点变绿。”
不用发挥,不用感慨,就写眼睛看到的那个变化。
坚持下去,慢慢就学会:看得细一点,写得实一点,文字自然就有了生命。
读了汪曾祺我渐渐懂得:写作不是罗列技巧,而是点亮一盏灯,照亮生活中那些本来就有光的小角落。
你只需要准确、朴素地,把光指给别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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