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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蒜你狠”到“蒜你惨”
蒜价大跌
当前,正值新蒜上市季节,但市场上的大蒜价格却遭遇了“过山车”式下降,为蒜农等带来困扰。
与2016年价格疯涨的“蒜你狠”相比,今年的蒜价出现大幅度下跌——
农业农村部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
4月份,全国大蒜平均批发价每公斤5.44元,同比下跌59.9%。5月上旬同比跌幅扩大至64.8%,个别产区大蒜价格一度跌破十年来最低点。
近年来,“蒜你狠”“姜你军”“糖高宗”“猪你涨”等流行语频频出现在新闻媒体的标题中,农产品价格“过山车”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如何打破“蒜周期”“猪周期”等农产品价格周期,成为了生产者与消费者共同的期望。
农产品信息不对称,农业供给主体规模小、数量多、市场组织能力差,以及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不健全与产销衔接形式的不完善等成为了农产品供需失衡及价格不稳定的主因,也成为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攻克的难点问题。
日前,商务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提出推进农商互联工作,进一步加强产销衔接,发挥农产品流通对促进农业生产和保障居民消费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民增收。
农商互联工作的推进将有利于构建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有望打破农产品价格周期问题。同时,《通知》明确要求加强与供销等单位合作,供销合作社也将在推进农商互联工作发挥自身的优势与作用。
这项工作将如何开展,供销合作社又将如何参与?一起来看一下。
什么是农商互联?
农商互联是指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深入、精准对接,发展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打造上联生产、下联消费,利益紧密联结、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
农商互联参与主体是什么?
“农”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商”主要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大型连锁超市及批发零售企业、农产品电商企业等农产品流通企业。
参与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设施设备和操作流程等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并按要求定期报送相关数据和资料。
供销合作社将如何参与?
●在产销对接方面
《通知》明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农业、供销、邮政等单位合作,汇总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优质农产品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名录,创新网上对接、展销对接和田头对接等多种对接形式,切实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对接。
●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
《通知》指出,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强与物流、供销、邮政企业合作,整合物流资源,降低物流成本。
农商互联的重点工作任务?
1、构建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
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生产或销售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加销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合作,实现产销优势互补、风险利益共担共享的产销衔接。
2、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挥他们对农户的组织带动作用,组织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各种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水平。
3、培育打造农业品牌
选择一批品质上乘、标准化程度高的特色农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销促销,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4、打造全产业链条标准体系
覆盖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提升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标准化水平。
5、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
支持和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企业和农产品电商企业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档、销售专柜和扶贫频道,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拓展销售渠道。
6、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建设田头市场、冷链流通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和农产品电商平台等,补齐设施短板,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