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钢铁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

众所周知,“十三五”期间,工业节能降耗依然是节能行业的重头戏,钢铁工业是一个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但节能潜力巨大。国家对钢铁行业节能的主抓一直放在淘汰落后产能上,其效果非常显著。此次有差别电价政策出台目的之一也在于此。
为达到上述目标,我国需要进一步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15%和56%,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总产值突破10万亿元,成为支柱产业。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到5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0%左右。

具体来说,钢铁企业在成本预算一定的前提之下,必然会为了节省成本,加快研发更为成熟与节能的技术。钢铁业流程长、工序多、能耗高,能量回收空间大。加快技术改造,推行应用干熄焦、炼焦煤调湿风选一体化、大富氧高喷煤高效焚烧、高炉煤气压差发电、转炉干法除尘和负能炼钢等节能技术,这对钢铁行业的发展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钢铁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
《通知》的出台,是进一步利用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进一步促进钢铁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钢铁企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和竞争能力,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将发挥一定作用。能使企业有意识地提高能源的使用和管控效率,促进节能与信息化的融合,增加社会资源利用率,减少各种污染物的排放。
在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方案提到,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等。
钢铁节能减排,不在一朝一夕,企业需要将节能减排的理念内化到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去。深入落实“十三五计划”,推动钢铁行业发展与节能减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