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关于香港输内地乳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自2025年6月26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香港乳品输内地。 公众号:关务小二
海关总署关于香港输内地乳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海关总署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关于香港输内地乳品的合作安排》。
输内地乳品应随附香港食环署出具的卫生证书,每批次货物均应随附原件以证明该批产品符合有关规定。证书应载明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产品来自持有香港食环署颁发有效牌照的生产企业;
(二)产品来自获得海关总署注册的生产企业,并在证书中标注企业注册编号;
(三)产品使用的原料乳全部来源于内地乳品企业且经检验检疫合格;
(四)产品中兽药、农药、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量不超过内地规定的最高限量。产品没有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符合内地法律规定的要求;
(五)产品适合人类食用。
写在最后的话
1、对途径香港、非香港产地的输华乳品,没有影响。
2、海关总署特别有机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关于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输华膳食补充剂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达成共识,以香港为起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跨境电商渠道进口膳食补充剂的监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