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商〔2015〕103号
漯河市商务局
关于做好市级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扶持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漯河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西城区招商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培育一批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电子商务企业,根据《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漯政〔2014〕59号)和《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办法(暂行)》(漯政办〔2014〕98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市级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年限:
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二、扶持范围
(一)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新建和升级改造电子商务平台,技术引进和研发。
(二)电子商务应用。支持传统企业开拓市场、开展网络营销、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开展名特优产品网上推介和销售等电子商务应用。
(三)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基地。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电商企业孵化、综合服务、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
(四)符合《扶持办法》(漯政办〔2014〕98号)的其它电商项目或企业。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符合支持范围且已完成的项目给予奖励或补助,奖励、补助额参照《扶持办法》(漯政办〔2014〕98号)文件要求执行。
已获得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分别按照1:1和1:0.5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四、申报条件
(一)在漯河市区域内登记注册和依法纳税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并已取得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证。
(二)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电商机构,近年来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足额纳税。
(三)按要求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电子商务经营信息和统计数据。
五、项目申报与审核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县(区)商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二)各县(区)商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以正式行文方式将审核意见和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2份)。同时将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通知邮箱。
(三)市商务局邀请电子商务专家和财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四)对通过评审的申报项目在主流新闻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申报项目,由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行文报请市政府批准。
(六)由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企业拨付扶持资金。
六、项目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材料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格式见附件1 ,目录见附件2),并在骑缝加盖公章。材料包括:
1.企业申请报告(含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完成情况,项目运营情况等);
2.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声明(格式见附件3);
3.省级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验证码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税务部门出具的及时足额纳税证明;
7.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ICP证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8.项目实际投资额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平台建设、网络接入、软件开发、硬件配置,网络营销、品牌推广,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租用,其他符合补助条件的项目支出,日期范围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费用分类汇总表、银行付款凭据、财务记帐凭证和发票(密码区需刮开)复印件,项目建设相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9.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奖励类项目不提供第8项材料,需提供曾获得何等殊荣及何项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10.曾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批文复印件。
11.项目实物照片或截图;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申报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将原件交负责接收申报材料的县区商务部门核对。
七、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八、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商务局要充分认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握机遇,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各县(区)商务局要择优推荐申报项目,严格项目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质量,按时上报,上报文件附电子商务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
(二)各县(区)商务局要认真负责,对项目实施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资金安全,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对于骗取资金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康乐 孟辰光
电话:0395-3156910 0395-3131361
邮箱:lhswxc312@163.com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2. 申报材料目录和河南省电子商务项目申报表
3. 项目和材料真实性声明
4. 电子商务项目汇总表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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