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货物丢件、破损是跨境物流常见风险,明确责任划分是维权关键。行业通常依据发货方、货代、航司及目的港代理四方权责进行界定,以下为具体责任认定标准。
发货方责任
若因出货前包装不达标、易碎品未加固、货物属性申报不实或货物本身存在质量瑕疵导致运输破损,责任由发货方自行承担。此外,因发货方提供的货物信息或单证有误引发的异常,亦不属于物流方赔付范畴。

货代责任
货代操作失误(如贴标错误、混装错发、漏装少装)、未按约定加固包装、违规操作或私自更换航线、延误发货导致的损失,均由货代承担赔付责任。同时,若货代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或未协助购买货运险致使无法理赔,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航空公司责任
货物入仓过磅后,在航空运输、机场仓储及装卸环节发生的丢件、挤压破损或遗失,属于航司责任。航司将依据航空运输公约及条款,按货值与重量进行赔付,货代应协助发货方对接理赔事宜。
目的港代理责任及免责情形
货物正常到港清关后,在末端仓储及派送环节出现的丢件、破损,由目的港代理承担责任。需注意,不可抗力、海关查验及货物自然损耗导致的轻微瑕疵不属于任何一方责任,无法申请赔付。建议从业者清晰划分权责并妥善留存物流凭证,以便快速维权、减少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