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包装需严格遵守IATA及航空公司强制标准。包装不合格不仅会被机场拒收,还易引发货损甚至威胁飞行安全。出口货主务必落实以下合规要求。
包装材质与强度规范
外包装须具备足够的抗压、抗冲击性能,以承受装卸堆叠及气压变化影响。普通货物应选用五层瓦楞纸箱,严禁使用薄软、破损或受潮旧箱;单件超30公斤货物必须搭配托盘或木质底座分散压力。
实木包装须经热处理或熏蒸并印刷IPPC标识,否则无法出境或被目的国扣留销毁;胶合板及复合木托盘无需熏蒸可直接使用。封口须采用高强度宽胶带,大件货物还需打包带加固。

尺寸重量限制与外形要求
客机腹舱单件长宽高总和通常不超过300厘米,限重多在100公斤以内;全货机虽可承接超大超重件,但须提前向航司报备确认。此外,包装不得有尖锐突出棱角,必要时应加装护角,防止划伤其他货物或集装设备。
密封防渗漏与填充缓冲
液体、膏体类货物必须实行内外双重密封,严防高空压差导致泄漏污染机舱,违者发货人将承担全额赔偿。箱内须做好缓冲填充固定,禁止货物晃动,且不得使用稻草、干草等易携带虫害的填充物。
外箱标识与禁止性规定
外箱唛头须清晰完整,包含收发货人信息、运单号及毛重件数;易碎、向上、防潮等操作标签应粘贴牢固于显眼位置,避免中转脱落。
严禁交付破损开裂包装,危险品与普通货物不得混装,包装不可过度松散致货物外露。切勿因空运时效短而简化包装,若因不合规导致货损将无法理赔。合规包装既是满足航司硬性规则,也是保障货物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