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操作流程虽较海运简便,但在实际执行中仍易遇到各类问题。为确保货物顺利交付,百运网梳理了国际空运提货环节的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供从业者参考。
国际空运提货通知与送达时效
货物抵达目的地后,除非另有约定,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收货人发出到港通知。紧急货物需在到港2小时内送达,普通货物则应在24小时内完成送达。
对于活体动物、鲜活易腐食品及指定日期航班运输的特殊货物,托运人需自行负责通知收货人前往机场提货。
提货凭证与验货规范
收货人须凭到货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货物;若承运人或代理人要求,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提货时,如对货物外包装状态或重量存疑,应当场提出验货或重新过磅申请。若未当场提出异议,将被视为货物完好交付。
清关手续与费用承担
收货人应在提货前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办妥海关申报、检验检疫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如运费到付等)。
仓储保管期限及收费标准
一般货物自收到提货通知之日起享有3天免费保管期,逾期未提将按规定核收保管费。
收费标准为:每10公斤每小时2元。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不足10公斤按10公斤计收。
无人提取货物的处置规定
自发出到货通知之日起60天内,若无人提货且托运人未给出处理意见,该货物将被视为无法交付。
针对此类货物,国内部分由机场货运部门依据相关运输规定处理;国际部分则由机场货运部门移交海关依法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