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费是国际海运中常见的费用构成,外贸出口企业需深入了解其明细与规则。为保持基本费率稳定并反映实际航运成本,班轮公司会在基础运费外收取各类额外费用。本文梳理了国际海运主要附加费项目,供从业者参考。
港口及操作类附加费
码头操作费(THC)
THC全称为Terminal Handling Charge,分为起运港码头操作费(OTHC)和目的港码头操作费(DTHC)。该费用在所有港口均适用,通常20英尺集装箱约750元人民币,40英尺集装箱约1200元人民币,具体标准因船公司而异。
原产地收货费(ORC)
ORC全称为Original Receiving Charge,仅适用于华南地区(主要是广东)港口启运至北美、中南美、欧洲及北非等远洋航线的货物。若航线目的地为东南亚等其他地区,则按常规收取THC。ORC与THC互斥,即收取ORC后不再收取THC。收费标准通常为:20英尺集装箱141美元,40英尺集装箱269美元。
文件费(DOC)
DOC指Document Fee,包含两部分:一是起运港船公司收取的固定人民币费用;二是目的港代理收取的美金费用,作为目的港基本费用之一,各代理收费标准不同。
目的地交货费(DDC)
DDC全称为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在DDU、DDP条款下由发货方承担;在CIF等其他条款下,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后的风险与费用转移给买方,故DDC由收货方支付。
集装箱服务费(CSC)
CSC全称为Container Service Charge,即集装箱或货柜服务相关费用。
燃油及汇率调整类附加费
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GRI)
GRI全称为General Rate Increase,主要用于南美及美国航线。当港口、船舶、燃油或货物等因素导致运输成本显著增加时,船公司为弥补开支而加收此费用。
紧急燃油附加费(EBS)
EBS全称为Emergency Bunker Surcharge,以美元结算。当国际原油价格快速攀升且行情不旺无法及时调整海运费时,船公司为弥补临时成本增加而收取。FOB条款下该费用由收货方承担,可预付或到付。
燃油附加费(FAF)
FAF全称为Fuel Adjustment Factor,本质与EBS相同,但专用于日本航线。
货币贬值附加费(CAF/CAS)
CAF全称为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亦称CAS。当运费计收货币发生明显贬值导致船公司受损时,通过加收此费用将损失转嫁给托运人。
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CIC)
CIC全称为Container Imbalance Charge。因贸易量不平衡或季节性变化导致货流与集装箱分布不均,船公司为弥补空箱调运成本而收取。
季节性及区域通行类附加费
旺季附加费(PSS)
PSS全称为Peak Season Surcharge。通常在每年4月至11月世界货运旺季期间,因舱位紧张、运输繁忙,船公司会加收此费用。
苏伊士运河附加费(SCS)
SCS全称为Suez Canal Surcharge。亚洲、大洋洲及东非至欧洲的航线经苏伊士运河时,船公司将向运河当局支付的通航费转嫁给客户。
巴拿马运河附加费(PTF)
PTF全称为Panama Canal Transit Fee。远东地区至美东航线经巴拿马运河时,船公司将向运河当局支付的通航费转嫁给客户。
临时风险附加费(TAR)
TAR全称为Temporary Additional Risks,性质类似于战争附加费,用于应对特定区域的临时安全风险。
港口拥挤附加费(PCS)
PCS全称为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当港口拥堵导致船舶等待时间延长、靠港费用增加时,船公司为弥补运输成本损失而收取。
特殊货物及应急类附加费
超重附加费(HLA)
HLA全称为Heavy-Lift Additional。单件货物重量超过规定标准(通常为2吨、3吨或5吨),需使用重型吊机或特殊加固措施时收取。费用按重量分级计收,转船时每转一次加收一次。
超长附加费(LLA)
LLA全称为Long Length Additional。单件货物长度超过规定标准(散货通常超9米,集装箱货物超6米),需特殊设备或积载处理时收取。费率随长度分级递增。
紧急成本附加费(ECRS)
ECRS全称为Emergency Cost Recovery Surcharge,又称恶劣天气操作附加费。因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运输和操作成本显著增加时收取。
洗舱费(CC)
CC全称为Cleaning Charge,也称扫舱洗舱费,常见于散杂货运输环节。
海关申报及合规类附加费
自动舱单系统录入费(AMS)
AMS全称为Automatic Manifest System,专用于美加航线。所有抵达美国或经美国中转的货物,须在装船前24小时完成反恐舱单申报。
预先商业信息申报费(ACI)
ACI全称为Advance Commercial Information。根据加拿大海关规定,所有抵达加拿大或经其中转的货物,须在装船前24小时向海关申报,机制与AMS类似。
入境摘要报关单(ENS)
ENS全称为Entry Summary Declaration。自2011年1月1日起,欧盟对进口、过境及途经其港口的所有货物强制执行提前舱单申报规则,适用范围包括欧盟成员国及挪威、瑞士、土耳其等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