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美贸易额达5867亿美元,同比增长8.3%,其中中国对美出口4518亿美元。美国市场在我国外贸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妥善处理清关环节至关重要。本文梳理了美国进口清关的核心流程与注意事项,供跨境从业者参考。
美国清关方式及核心要求
美国清关主要分为两种模式:
- 以收货人名义清关:由美国收货人(Consignee)向货代美国代理提供POA(授权书)及Bond(海关保证金)。
- 以发货人名义清关:由发货人提供POA给起运港货代并转交目的港代理,由美方代理协助办理进口商海关登记号,同时发货人需自行购买Bond。
清关必备条件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需满足以下两点硬性要求:
- 税号(Tax ID/IRS No.):必须使用美国收货人在国税局登记的纳税识别号进行申报。
- Bond:在美国无Bond或无税号均无法完成清关。
美国进口清关全流程解析
报关申报时效与方式
报关行在备齐文件后,可于货物抵港或抵达内陆点前5天内申请通关。海运通常48小时内获知放行结果,空运为24小时。部分货物可能在抵港前即被查验。绝大多数内陆点支持预申报(Pre-Clear),但系统仅在货物实际抵达(Arrival IT)后才显示结果。
申报分为电子申报和书面审查两种方式,均需确保数据信息准确完备。
关键单证准备规范
报关需备齐以下文件:
- 提单(B/L)
-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 装箱单(Packing List)
- 到货通知(Arrival Notice)
- 木质包装熏蒸证书或无木质包装声明(如涉及)
特别注意:提单上的收货人名称必须与发票、装箱单等文件保持一致。若不一致,须由提单收货方出具货物转让书(Letter of Transfer)方可由第三方清关。此外,发票及装箱单上必须包含Shipper与Consignee的完整名称、地址及电话,信息缺失将被要求补充。
转关操作要点
若选择内陆清关,需提供I.T.#(转运单号)、生效日、出发地及中止地。内陆海关将依据I.T.#进行管控与放行。
放货机制与风险提示
1. 港口放货系统差异
大型船公司(如长荣、马士基、中远等)已联网AMS系统,海关放行信息可同步至船公司及NVOCC AMS FILER,码头系统随之自动更新。中小型船公司若未联网AMS,则需通过传真NVOCC保证函及海关通行证复印件(Customs Form 3461)人工通知放货。
2. 运费预付风险警示
码头与船公司系统联网状态下,若运费预付且提单电放,海关放行后码头将自动向卡车公司放货,无需客户换单。这意味着美国代理无法扣货控制风险。因此,若装港未收齐运费,切勿做船东大提单电放或预付运费操作。
3. 内陆提货追踪
内陆货物清关后,船公司将生成PICK UP#。代理需待货物到堆场卸柜、海关放行及船公司放行三项条件全部满足后,方可获取该号码并通知客户提货。内陆物流环节较多,建议持续跟踪直至客户收到PICK 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