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内贸航运企业联合公告:严打危险品瞒报
为严守水上交通安全底线,防范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重大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上海泛亚航运、泉州安通物流、信风(宁波)海运、上海中谷物流、唐山港合德海运、宁波远洋六家内贸集装箱航运相关企业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严厉抵制内贸集装箱运输中的危险品瞒报、谎报及违规夹带行为。
根据公告要求,托运人、货代等相关方必须如实申报货物品名、性质及类别,严禁将危险化学品、锂电池、氧化剂等危险品伪报为普通货物。经核查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将被行业通报并纳入危险品瞒报信息共享机制,相关企业可依据风险评估暂停或拒绝接受其订舱,直至完成整改并通过核验。造成船舶、港口设施损坏、人身伤亡或环境污染的,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
以下为联合公告原文:
一、联合公告企业坚决抵制内贸集装箱货物运输中,托运人、货代等相关方瞒报、谎报危险品,违规夹带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托运人、货代等相关方,确保所有托运货物须如实申报货物品名、性质、类别,严禁将危险化学品、锂电池、氧化剂等危险品,谎报、瞒报为普通货物装箱出运。
三、经核查确认存在危险品瞒报、谎报、夹带行为的托运人、货代等责任主体,联合公告企业将在行业内予以通报,并将该等主体纳入危险品瞒报企业行业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公告企业各成员将依据自身风险评估,决定是否接受订舱,直至其完成全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经联合公告企业共同核验通过后,再在行业内通报。
四、责任主体承担本公告项下行业约束措施的,不影响其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因瞒报夹带危险品造成船舶、港口设施损坏,人身伤亡或环境污染的,全部损失由责任主体承担。
五、欢迎港口、货主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危险品瞒报、谎报、夹带行为,共同维护内贸集装箱航运安全秩序。
危险品瞒报风险不容忽视
外贸集装箱运输合规警示
内贸集装箱运输中的危险品瞒报问题,在外贸集装箱运输中同样存在,且因涉及国际航线、多国海关及国际海事规则,其合规要求与处罚力度往往更为严格。
外贸集装箱运输须遵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以及各国海关、港口和船公司的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锂电池、烟花爆竹、氧化剂、易燃液体等货物,若未按规定申报、包装、标识和运输,一旦在港口、船舶或运输途中发生事故,后果远超普通货损。
近年来,国际船公司持续强化危险品申报审核。以ONE为例,其“协议违约补偿”机制明确,若危险品瞒报在船公司查验后被查实,最高可面临3万美元/柜的违约补偿费用。达飞、马士基、赫伯罗特等船公司亦对谎报、瞒报行为采取高额罚款、暂停订舱、终止合作乃至列入黑名单等措施。海关层面,一旦查获危险品伪报,货物可能被扣留、退运、销毁,相关责任主体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对外贸货代与出口企业而言,需重点核查以下环节:
确认货物实际属性,不能仅凭客户提供的品名判断;
核实是否属于危险品,必要时要求客户提供MSDS、UN38.3测试报告、危包证等资料;
确保订舱、报关、提单及装箱信息一致;
发现客户存在瞒报倾向时,应主动拒绝订舱,避免因协助违规而承担连带责任。
内贸集装箱航运企业此次联合公告,释放出行业对危险品瞒报“零容忍”的明确信号。外贸集装箱运输同样如此——合规申报、如实申报、规范操作,既是保障船舶、港口和人员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货代与出口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维护长期经营的根本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