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客户,RCL上海出口航次提单将于10月8日开放申领,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10月8日可申领提单航次
重要操作规范与提醒
SI提交与截单要求
- 运价核对:通过ESI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前,务必确认运价和免用箱期正确。截单后无法更改,需修改者请勿截单。
- 尽早提交:请在QTN和免用箱期正确的前提下尽早提交SI,收到二次件后应立即确认,如有异议须立刻提出。
- 默认生效:船开前未对二次件(Draft)做出回应的,视作提单无误,将直接签单。
- AAMS截单时间:REN JIAN 27 2606E截单时间暂定为2026年10月8日09:00,预计AMS截单时间为当日12:00(时间已确定,不再变更)。截AMS后任何更改将收取USD 150 AMS更改费。
制单与沟通规范
- 语言要求:所有航线提单均由单证中心负责制单。客户需在收到二次确认件24小时内仔细核对并以全英文形式确认给单证中心。如需更新提单信息,须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或自行在二次件新模式中修改并等待批复。
- 责任界定:未仔细核对、不核对二次件或使用中文邮件沟通导致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提交更改后若未收到批复,务必跟进,否则签发错误提单责任自负。
- 封条规范:子弹封请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窗口业务办理指引
- 四号窗口:办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
- 三号窗口:船开前送交的电放保函等单证相关保函。
- 特别提示: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未上船提单的保函自动作废。请客户确认货物上船后再来申领提单。
邮箱更新公告
RCL上海单证新公共邮箱已启用:shadoc@rclgroup.com。发送至原公邮的邮件将不再处理。
参考资料与链接
RCL上海单证规则汇总(2025年4月16日更新)
温馨提示:ESI截单的二次件PDF,可在收到链接后于ESI系统下载。请客户尽快申领提单并核对信息,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可申请免费换签一次,请务必一次性提出所有更正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