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伯罗特(Hapag-Lloyd)近日发布通知,马来西亚海关已正式实施“无舱单、不装船”(No Manifest, No Load)新规。即日起,所有出口货物必须在具备有效且完整的K5出口舱单后,方可安排装船。
申报时限与具体要求
根据马来西亚皇家海关部门(Royal Malaysian Customs Department)的最新规定,客户需严格遵守以下申报时限:
- 出口货物:必须在船舶预计抵达马来西亚装货港至少48小时前,提交完整、准确的装运指示(Shipping Instructions)。
- 中转货物:若货物经马来西亚中转,须在船舶抵达中转港至少48小时前,提交K6中转舱单所需信息。
违规后果及费用承担
赫伯罗特强调,若客户未及时提交装运指示,或提交信息存在缺失、不完整等情况,相关集装箱将无法纳入经批准的舱单。由此可能导致码头运营方拒绝装船,并将货物顺延至下一航次。
因上述原因产生的货物延误、甩柜(rollover)及其他相关费用,在适用情况下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涉及港口及执行说明
目前,马来西亚主要港口包括西港(Westports)、北港(Northport)以及丹戎帕拉帕斯港(Port of Tanjung Pelepas)均将严格执行此项规定。赫伯罗特表示,48小时的申报截止时间将持续执行,直至另行通知;公司亦可能根据新规实施情况对截止时间进行动态调整。
操作建议
此次新规的核心在于将出口货物舱单信息前置。对于出口企业及货代而言,为避免货物被拒载或甩柜,务必提前准备Shipping Instructions,仔细核对货物信息,并预留充足的申报时间,以应对多方协作中可能出现的信息传递延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