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自用物品系统 2026年10月08日版本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对公自用物品申报系统进行更新,具体内容如下:
1、非居民自用物品、高层次人才物品、常驻人员进境车辆、高层次人才进境车辆、驻外使领馆人员进境车辆模块新增打印已签章申报单功能。
2、常驻机构公用车辆、常驻机构公用物品、非居民自用物品、高层次人才物品、旅客分运行李物品、常驻人员进境车辆、高层次人才进境车辆、留学生购买国产免税车模块新增撤回功能。
编辑 | 林锐基
审核 | 李志伟
广东深圳报关协会
公自用物品系统 2026年10月08日版本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对公自用物品申报系统进行更新,具体内容如下:
1、非居民自用物品、高层次人才物品、常驻人员进境车辆、高层次人才进境车辆、驻外使领馆人员进境车辆模块新增打印已签章申报单功能。
2、常驻机构公用车辆、常驻机构公用物品、非居民自用物品、高层次人才物品、旅客分运行李物品、常驻人员进境车辆、高层次人才进境车辆、留学生购买国产免税车模块新增撤回功能。
编辑 | 林锐基
审核 | 李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