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海关查获一起企图通过电动车夹带活体鱼入境案件。海关人员在一名旅客的电动车脚踏板下方发现5个充气注水塑料袋,内藏活体鱼1402尾。经鉴定,其中包括甲鲇科鱼类1006尾、凯里臀点脂鲤392尾,均被列入《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目前,海关已依法没收上述鱼类,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7.5万元。
甲鲇科鱼类适应性和繁殖能力极强,易挤占本土鱼类生存空间;凯里臀点脂鲤生性凶猛,大量捕食本土鱼类及两栖动物。若此类物种流入自然水域,将严重破坏水域生态平衡。
多地海关连续查获违规携带“异宠”入境案件
近期,全国多地海关加大对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的查验力度。拱北海关在一名进境旅客背包内查获厄瓜多尔陆寄居蟹198只;上海海关在一名进境旅客行李中查获睫角守宫和巨人守宫共311只。海关已依法对上述物种实施截留处置,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携带外来物种入境的生物安全风险
擅自携带“异宠”等外来物种入境,可能引发以下生物安全风险:
一是破坏生物多样性。外来物种在我国往往缺乏自然天敌,一旦遇到适宜环境,极易快速繁殖并扩散,挤占本土物种生存空间,导致生态失衡。
二是危害农林业生产。部分外来物种繁殖快、食量大且难以根除,定殖后可能迅速蔓延,对农业、林业生产及粮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是威胁人体健康。部分外来物种可能携带致病菌、寄生虫或产生有毒物质,人体接触后可能影响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违反规定者,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