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查获违规携带进境植物种子及植株
近日,拱北海关在旅检渠道连续查获两起违规携带禁止进境物案件。海关关员分别在两名进境旅客行李中,查获棕榈科植物种子24.7公斤,以及带土牡丹植株17株(重19.1公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种子、种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土壤均属于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检疫物。目前,海关已依法对上述种子、植株和土壤实施截留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生物安全风险警示
植物种子和种苗传带病虫害风险极高,且具备繁殖能力。一旦违规入境,可能导致病虫害传播扩散,对我国农林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进而影响农业、林业生产及粮食安全,威胁国家生物安全。
海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审批禁止携带、寄递活体动植物进境。违反相关规定者,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出国旅游购物时,请务必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因一时疏忽触碰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