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海关查获旅客藏匿含冰毒电子烟烟弹
近日,深圳罗湖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成功查获一起旅客违规携带毒品案件。一名男性旅客试图将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的电子烟烟弹夹带入境,被海关关员当场查扣。
事发当日,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实施监管时,发现一名男子进入海关监管区未主动申报,且神情紧张、步伐匆忙并四处张望,行为举止异常。关员随即对该旅客进行拦截检查,在其裤子右侧口袋内搜出1支无任何标识的电子烟烟弹。
经现场快速试剂检测,该电子烟烟弹内液体呈甲基苯丙胺(冰毒)阳性反应。随后,经专业机构进一步鉴定,确认该烟弹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0.32克。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海关普法:走私毒品零容忍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相关规定,毒品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法律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请进出境旅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