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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法规新知|柬埔寨设立中小企业协调单位,“一站式”服务能解决什么?

柬埔寨法规新知|柬埔寨设立中小企业协调单位,“一站式”服务能解决什么? 引章出海
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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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柬埔寨10月2日公布第NS/RKT/0926/918号王令,设立由首相直接领导的中小企业协调单位,统一受理注册与许可申请,并跟踪办理进度和优惠落实。但一个窗口受理,不等于一个部门审批。本文拆解它的职能

在柬埔寨设立和经营一家企业,真正耗费时间的,往往不只是取得商业登记。

企业完成注册后,还可能需要根据行业和经营活动,分别与税务、劳工、环保、消防、卫生、工业、旅游、地方政府以及其他主管部门打交道。不同部门的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和审查进度并不完全一致。

对于缺乏专职合规团队的中小企业而言,“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材料反复补交”“申请递交后无法跟踪”,往往比法律规定本身更难处理。

2026年10月2日,柬埔寨首相府新闻与快速反应单位公布第 NS/RKT/0926/918 号王令。该王令于9月26日签署,决定设立一个由首相直接领导的中小企业协调单位,尝试为企业注册、许可证及许可文件办理建立统一入口。

从制度设计看,这不仅是新增一个政府机构,更像是在现有审批体系前端增加一个“统一受理、跨部门协调、全程跟踪”的窗口。

但需要注意的是:

一个窗口受理,并不等于一个部门审批。

这正是理解本次改革的关键。

01|新设的是什么机构?

王令设立的机构及其主要安排如下:

要素
王令规定
机构名称
中小企业协调单位
柬文名称
អង្គភាពសម្របសម្រួលសហគ្រាសធុនតូចនិងមធ្យម
柬文简称
អ.ស.ត.ម.
隶属与领导
隶属柬埔寨首相府,由首相直接领导
组织架构
设主席、副主席、秘书处及相关业务部门
主席任命
由王令根据首相提议任命
经费
在首相府年度预算项下取得独立预算,按公共财政管理制度运行

从机构层级看,它并不是某一行业主管部门内部的普通服务窗口,而是一个具有跨部门协调定位的中央层级单位。

这一安排释放出一个较为明确的信号:柬埔寨政府希望解决的,不只是某一张许可证办理缓慢的问题,而是中小企业面对多个主管部门时产生的整体行政协调成本。

02|“一站式”具体包括哪些事项?

按照王令规定,中小企业协调单位的职能主要覆盖四个环节:

环节
协调单位做什么
① 信息与受理
提供办理信息,接收申请材料,协助完善文件
② 初步审查
检查申请文件及样品的完整性,协调样品、检验等程序
③ 转送与跟踪
录入企业电子政务平台或转送主管部门,记录、跟踪并报告进展
④ 优惠跟踪
跟踪经其协调实施的中小企业激励措施

第一,提供信息并统一接收申请

协调单位将向企业提供有关注册、许可证和许可文件办理的信息,接收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协助申请人完善文件。

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今后可能不再需要在申请之初自行判断每一项材料究竟应当交给哪个部门,而可以先通过统一窗口确认适用程序和材料要求。

第二,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协调单位可以对申请文件及有关样品的完整性进行初步检查,并在法律要求提交样品、检验材料或者其他证明时,协调有关程序。

这里的关键词是“完整性审查”。

它有助于减少材料进入主管部门后才发现缺失、再退回补交的情况,但并不等同于对企业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作出最终判断。

第三,转送主管部门并跟踪办理进度

申请材料可以通过企业电子政务平台录入,或者转送至有权办理的部委、政府机构及公共单位。

协调单位还将负责记录、跟踪并报告申请进展,推动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程序。

这是本次制度设计中最值得企业关注的部分。

过去,企业申请递交后,经常需要分别联系不同主管部门确认进度。新单位如果能够建立统一案件编号、办理状态查询和逾期升级机制,企业所面对的将不再是一系列彼此分散的行政程序,而是一条可以持续跟踪的办理链条。

第四,跟踪优惠政策的执行

除企业注册和许可证办理外,该单位还负责跟踪通过其协调实施的中小企业激励措施。

这意味着其职能可能进一步延伸至税收、融资、行政费用减免或者其他扶持政策的落地情况。

王令要求该单位按季度、半年、九个月及年度向首相报告工作,也表明政府希望通过中央层级持续掌握中小企业实际面对的行政障碍。

03|“只进一个窗口”是否意味着“不再跑多个部门”?

从企业使用体验看,答案可能是“尽量减少”;但从法律权限看,答案还不是“全部取消”。

本次设立的是“协调单位”,而不是统一行使所有行业审批权的“综合许可机关”。因此,现阶段更准确的理解是:

· 企业可以通过一个窗口递交或完善材料;

· 协调单位负责将材料转送至相应主管部门;

· 企业可以通过该单位跟踪申请进度;

· 需要跨部门办理的事项由该单位协助协调;

· 最终审批决定原则上仍由依法享有权限的主管部门作出。


例如,涉及食品、药品、环境、建筑、工业生产或者特定专业活动的许可证,其技术审查、现场核查和最终批准,仍然需要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参与。

所以,“一站式”改变的主要是企业与政府接触的方式,而不是立即改变所有审批权的归属。

它统一的是入口、材料协调和进度跟踪,尚未统一所有实体审批权。

如果后续没有明确的部门责任、办理时限和逾期处理机制,一个窗口也可能只是增加一层转送程序;反之,如果数字系统、部门权限和案件跟踪真正打通,其实际价值将十分明显。

04|政府为什么在此时推动这项改革?

近年来,柬埔寨持续通过投资促进、数字化登记、税务便利化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吸引投资。

但从企业的实际感受看,政策优惠与落地体验之间仍可能存在距离。中小企业尤其容易面对以下问题:

1. 无法完整识别应办理的许可证;

2. 不同部门对材料要求的解释不一致;

3. 注册完成后才发现还需要行业许可;

4. 许可证续期分散,容易出现遗漏;

5. 申请状态缺乏透明、统一的查询渠道;

6. 已公布的优惠措施在执行层面难以获得;

7. 企业遇到跨部门问题时,缺乏明确的协调机关。


新设协调单位,实际上是在回应这些长期存在的行政摩擦。

它体现出柬埔寨招商政策正在从“公布优惠”进一步转向“改善企业取得许可和使用优惠的过程”。

对于投资者来说,这种变化可能比新增一项短期补贴更重要。因为企业真正关心的,不只是法律上能否投资,也包括能否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完成设立、建设和运营所需的全部手续。

05|对中资企业有哪些实际影响?

1. 投资前的许可识别仍然不能省略

统一窗口不代表企业可以在注册之后再决定需要哪些许可证。

制造业、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物流、电商、建筑工程和旅游等项目,在设立阶段仍应制作完整的“经营活动—主管部门—许可证—续期时间”清单。

如果项目选址、厂房、设备或者经营范围本身不符合准入条件,协调单位也无法通过程序协调解决实体合规问题。

2. 申请材料可能更容易形成统一档案

过去,不同许可证申请可能重复要求公司章程、商业登记、税务登记、租赁合同、法定代表人文件及场地证明。

如果协调单位与现有电子商业登记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企业重复提交基础材料的次数有望减少。

但在正式操作规则公布前,企业不宜据此减少现有档案准备。

3. 许可证续期可能更容易集中管理

王令明确将许可证和许可文件的续期纳入协调范围。

对同时持有多项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而言,这可能有助于建立统一的续期提醒和进度跟踪机制,降低因遗漏续期导致停业、处罚或者海关与税务程序受阻的风险。

4. 优惠政策的落实将获得新的反馈渠道

对于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条件的企业,如果法定优惠在实际办理中未能兑现,协调单位可能成为向上反馈和跨部门推动的重要渠道。

不过,企业仍应完整保留申请材料、受理记录、往来函件和主管部门意见。只有形成可核验的书面记录,协调机制才有事实基础。

06|企业现在可以做什么?

在协调单位正式投入运行、具体服务清单公布前,企业不必等待,但可以先完成以下准备:

第一,梳理许可证矩阵

按照经营活动、项目地点和行业属性,列明现有及拟申请的登记、许可证、许可文件和续期日期。

第二,检查基础信息一致性

核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股东及董事信息在商业登记、税务、劳工和各行业许可证中的记载是否一致。

第三,关注后续操作规则

重点关注服务对象、事项清单、办理期限、收费标准、线上申请入口以及与各主管部门之间的责任分工。

第四,不要把窗口协调等同于许可豁免

企业仍应根据实际经营活动判断是否需要行业许可、环境审批、产品注册、消防检查或地方政府批准。

写在最后

第 NS/RKT/0926/918 号王令体现出柬埔寨政府正在尝试解决一个比“审批数量”更现实的问题:企业在多个政府部门之间往返所产生的时间成本与不确定性。

新设中小企业协调单位,有望把分散的申请入口转化为统一受理,把企业自行催办转化为政府内部协调,也可能让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获得更加直接的执行反馈。

但从王令颁布到企业真正感受到便利,中间仍隔着事项清单、数字系统、部门协作、办理时限和责任追踪等多个环节。

因此,对这项改革既不必低估,也不宜过早高估。

真正的一站式服务,不只是企业把材料交进一个窗口,而是政府能够在窗口背后完成协调,并给企业一个清晰、可跟踪、有期限的结果。

这将是我们观察该制度后续实施效果的核心标准。

引章咨询观察

引章咨询将持续跟踪中小企业协调单位的实施细则、服务事项清单、线上申请渠道以及与商业、税务、劳工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

对于拟进入或已经在柬埔寨经营的企业,建议将商业登记、投资优惠、行业许可、税务、劳工、海关及持续合规要求纳入同一张项目合规清单,避免“公司已经注册”却“业务仍不能合法开展”的情况。

在东南亚,企业合规的关键从来不只是取得一张证书,而是让每一项许可都能够支撑真实、持续的经营。

法规依据 《柬埔寨王国关于设立中小企业协调单位的第 NS/RKT/0926/918 号王令》,2026年9月26日签署,2026年10月2日由首相府新闻与快速反应单位公布。

免责声明 本文仅供一般政策与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项目的法律意见。具体适用情况应结合企业规模、投资结构、经营活动、项目所在地及后续实施规定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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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章咨询成立以来在新加坡、印尼和柬埔寨设有战略策划中心(咨询业务执行团队),与本地专业律师、税务师团队深入合作,运用对中国体制、文化背景的深入理解和在东南亚的经验和渠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的服务,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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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章出海 引章咨询成立以来在新加坡、印尼和柬埔寨设有战略策划中心(咨询业务执行团队),与本地专业律师、税务师团队深入合作,运用对中国体制、文化背景的深入理解和在东南亚的经验和渠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的服务,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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