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家越南榴莲工厂违法建设:罚款照罚,建筑照样存在?
(《监察报》)——得乐省数百座违法建设的榴莲仓库,使当地土地管理和建设秩序面临一道棘手难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建筑虽然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却至今仍然存在。为什么这些违法行为迟迟没有得到彻底处理?责任又应由谁承担?
有仓库实际建设面积接近许可面积的48倍
在得乐省Krông Pắc、Ea Knuếc和Cuôr Đăng等乡,大量用于榴莲收购、初加工的仓库和厂房被发现存在未按许可证建设、不符合土地管理规定等问题;其中一些建筑的实际面积甚至达到许可面积的近48倍。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建筑即使已经受到处罚,截至目前仍未拆除,也没有完成违法后果整改。检查发现,Krông Pắc乡多座仓库的实际建设面积超过许可面积,其中最严重的接近许可面积的48倍。
具体如下:
Lê Văn Danh先生的仓库位于Ea Yông A区域Y Jút路,获批建设面积仅为60平方米,实际却建设了2,871.7平方米,接近许可面积的48倍。
Nguyễn Quốc Hùng先生的仓库位于Phước An 12村Lê Hồng Phong路,获批面积80平方米,实际建设1,000平方米,达到许可面积的12.5倍。
Đỗ Tuấn Phong先生的仓库位于Phước An 3村Bùi Thị Xuân路,获批面积250平方米,实际建设2,905.9平方米,超过许可面积的11.6倍。
Nguyễn Văn Duẩn先生的仓库位于Ea Yông A村,获批面积410平方米,实际建设2,780.4平方米,接近许可面积的6.8倍。
Giang Duy Phong先生的仓库位于Tân Tiến 2村,获批面积450平方米,实际建设2,400平方米,超过许可面积的5.3倍。
Lê Viết Lào先生的仓库位于26号国道、6B村,获批面积400平方米,实际建设1,870.4平方米,接近许可面积的4.7倍。
Krông Pắc乡其他超许可面积建设的案例还包括:
仓库业主
许可面积
实际建设面积
约为许可面积
Nguyễn Thị Trang
210㎡
966㎡
4.6倍
Nguyễn Hạnh
400㎡
1,728㎡
4.3倍
Nguyễn Hoàng Sa
475㎡
1,995㎡
4.2倍
Nguyễn Thế Hiển
300㎡
887.6㎡
3倍
Hồ Đình Cơ
132㎡
384.3㎡
2.9倍
Đặng Thị Vây
400㎡
969㎡
2.4倍
Trần Xuân Lộc
400㎡
916㎡
2.3倍
Đặng Văn Hiệp
450㎡
950㎡
2.1倍
Vũ Quỳnh Châu
2,755㎡
4,560㎡
1.65倍
Mai Văn Bình
1,500㎡
2,070㎡
1.38倍
其中,Nguyễn Hoàng Sa先生位于Phước An 10村Giải Phóng路的仓库,实际超建1,520平方米。
根据检查档案,上述建筑均被认定为:
未按照建设许可证核准内容施工。
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每宗3,000万越南盾行政罚款。
目前,各仓库业主正在缴纳罚款,并联系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三座2025年获批的仓库,到2026年7月才受到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有3座仓库由原Krông Pắc县人民委员会在2025年7月1日之前颁发建设许可证,但直到2026年7月才因违法建设受到处罚。
分别为:
- Đặng Thị Vây女士仓库:2025年5月18日获批;
- Mai Văn Bình先生仓库:2025年4月24日获批;
- Nguyễn Hoàng Sa先生仓库:2025年6月10日获批。
Ea Knuếc乡同样存在大量超许可建设
违法超建并非只发生在Krông Pắc乡。
在Ea Knuếc乡,检查同样发现多座仓库实际建设面积超过许可证批准范围。
Châu Văn Long仓库
位于:26号国道Km20
总建设面积:2,754平方米
其中:
- 400平方米位于住宅用地;
- 2,354平方米位于农业用地。
该建筑取得的建设许可证面积只有:400平方米
实际却达到:2,754平方米
接近许可面积的:6.9倍。
由于未按照许可证建设,该项目已经被处以3,000万越南盾罚款。
Đỗ Thị Thành仓库
同样位于:26号国道Km20
总建设面积:3,406平方米
其中:
- 3,298平方米为住宅用地;
- 108平方米为农业用地。
获批建设面积:2,571平方米
实际建设:3,406平方米
超出:835平方米
约为许可面积的:1.32倍。
业主因未按照建设许可证施工,被处以:3,000万越南盾罚款。
Kiến Quân仓库
位于:Hòa Bắc村、通往Ea Nhái湖的道路
获批建设面积:2,848平方米
实际建设:4,070平方米,其中部分建筑位于农业用地上。
实际建设面积约为许可面积的:1.43倍
因未按照建设许可证施工,被处以3,000万越南盾罚款。
Kim Ngân仓库
位于:26号国道Km20、Tân Hưng村
获批面积2,374平方米
实际建设3,090平方米
约为许可面积的1.3倍。
由于在农业用地上进行建设,被处以750万越南盾罚款。
文章配图说明:
Kiến Quân仓库获批建设2,848平方米,实际建设4,070平方米,其中部分建筑位于农业用地上。图片:N.Giàu
罚款已经交了,但违法建筑仍未拆除
Krông Pắc乡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当地已经对220座仓库、厂房进行了全面排查。
其中196座属于专门从事榴莲收购、初加工的仓库和厂房,并且是在2025年7月1日以前建设的。
对于2025年7月1日以后新建或者扩建的24座仓库、厂房检查确认:
- 15座存在违法行为,主要问题是没有按照建设许可证内容施工;
- 其余9座符合建设秩序相关规定。
Krông Pắc乡人民委员会表示,已经对15宗违法案件立案处理,行政罚款合计:
4.5亿越南盾
同时要求投资业主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
然而,问题在于这些建筑受到处罚以后,违法状态至今仍未得到彻底处理。
据乡人民委员会介绍,相关业主已经缴纳罚款,但是仍然没有主动拆除违法建设部分,同时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恢复土地原状。
目前,当地政府仍在继续要求有关专业部门检查、复核建设秩序,并督促违法主体落实整改措施。
Ea Knuếc:部分仓库是在榴莲收购需求迅速增长背景下形成的
Ea Knuếc乡人民委员会方面认为,一部分榴莲收购设施是在当地榴莲收购需求快速增长时期形成的。
其中一些项目涉及的:
- 土地手续;
- 建设手续
尚未全部完成,或者不同手续之间尚未实现同步。
当地政府认为,大多数设施投资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满足榴莲产季期间农产品收购和集中存放需求。
目前,Ea Knuếc乡人民委员会正在继续开展:
- 排查;
- 政策宣传;
- 指导相关组织和个人补充手续;
- 完善法律规定要求的相关程序。
Cuôr Đăng:21座榴莲仓库中20座不符合土地规定
在Cuôr Đăng乡,当地排查发现21座榴莲收购、初加工仓库,这些仓库建设时间从2018年至2026年4月
主要用于每年7月至10月底
榴莲产季期间的:
- 集货;
- 收购;
- 初加工。
但在21座仓库中:
只有1座符合土地管理规定。
这座合规仓库是:Tây Nguyên 1农产品仓库(Kho Nông sản Tây Nguyên 1),其建设用地包括1,092平方米非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同时取得了与实际用途相符的建设许可证。
其余:
20座仓库
均被认定:
建设行为不符合土地管理规定。
20宗违法案件已经全部进行行政处罚
Cuôr Đăng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Trần Văn Phước表示,截至目前,乡人民委员会已经对:
20宗土地使用人以及仓库、厂房业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案件
进行了检查和行政处罚。
相关违法责任人已经全部缴纳:
- 行政罚款;
-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追缴的违法所得。
Cuôr Đăng开始逐个仓库补办和完善手续
2026年7月17日,Cuôr Đăng乡人民委员会发布:
第1846/UBND-KT号公文
要求乡经济部门牵头,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逐一审查每一座仓库、厂房的档案和手续。
在现行法律规定以及得乐省人民委员会有关指示的基础上,当地政府指导:
- 土地使用人;
- 仓库业主
尽快编制并补充尚缺失的相关档案和手续。
随后,在2026年7月24日和25日Cuôr Đăng乡人民委员会再次组织与:
- 土地使用人;
- 仓库业主
进行工作会谈。
主要目的包括复核、指导并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
同时要求相关经营主体作出承诺,尽快依法完成:
- 土地手续;
- 建设手续;
- 消防手续;
- 食品安全手续;
- 经营手续;
-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手续。
这些要求同时依据得乐省监察机关的建议以及得乐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进行落实。
截至目前,各土地使用人以及仓库、厂房业主仍处于编制和完善相关档案、手续的过程中。
大量榴莲仓库面临“已经罚款,但违法状态仍然存在”的问题
从各地实际检查结果来看,很多榴莲仓库和厂房的实际建设面积:明显超过建设许可证批准面积。
部分项目甚至:超出几十倍。与此同时许多违法建筑虽然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却仍然没有完成拆除和违法后果整改。
这一现实意味着,监管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已经不能停留在对每一个违法项目分别罚款。还需要进一步全面审查:
- 土地规划;
- 仓库建设选址;
- 土地实际用途;
- 建设许可;
- 产业发展需求;
- 与榴莲产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机制。
如何解决历史问题,又不把“整改”变成“违法合法化”?
究竟应该如何解决当前已经存在的制度和现实障碍,在为榴莲收购、初加工产业发展创造条件的同时,又避免所谓“解决问题”最终演变成对既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合法化?
DIN|入库结构性数据
这篇文章实际上揭示了得乐榴莲产业快速扩张之后出现的一个典型基础设施合规滞后问题:
地区
排查情况
主要问题
Krông Pắc
220座仓库/厂房
196座在2025/7/1前建设;此后新建/扩建24座中15座违规
Krông Pắc处罚
15宗
合计罚款4.5亿VND
Ea Knuếc
多座大型仓库违规
超许可证建设、占用农业用地
Cuôr Đăng
21座榴莲仓库
20座土地手续不符合规定,仅1座合规
最大超建案例
Lê Văn Danh仓库
许可60㎡,实际2,871.7㎡,约47.9倍
主要用途
榴莲收购、集货、初加工
高度集中在7—10月产季
当前处置状态
多数已罚款
但拆除、土地恢复及手续整改尚未彻底完成
从DIN产业数据库角度,这类设施不能简单等同于“非法榴莲工厂”。原文所涉及主体主要是榴莲收购仓、集货仓和初加工设施,违法事项也主要集中在土地用途、建设许可及超面积建设。它与食品安全违法、出口代码违规或产品质量违法属于不同监管维度,数据库中应分别标记。
数百家越南榴莲工厂违法建设:罚款照罚,建筑照样存在?
(《监察报》)——得乐省数百座违法建设的榴莲仓库,使当地土地管理和建设秩序面临一道棘手难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建筑虽然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却至今仍然存在。为什么这些违法行为迟迟没有得到彻底处理?责任又应由谁承担?
有仓库实际建设面积接近许可面积的48倍
在得乐省Krông Pắc、Ea Knuếc和Cuôr Đăng等乡,大量用于榴莲收购、初加工的仓库和厂房被发现存在未按许可证建设、不符合土地管理规定等问题;其中一些建筑的实际面积甚至达到许可面积的近48倍。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建筑即使已经受到处罚,截至目前仍未拆除,也没有完成违法后果整改。检查发现,Krông Pắc乡多座仓库的实际建设面积超过许可面积,其中最严重的接近许可面积的48倍。
具体如下:
Lê Văn Danh先生的仓库位于Ea Yông A区域Y Jút路,获批建设面积仅为60平方米,实际却建设了2,871.7平方米,接近许可面积的48倍。
Nguyễn Quốc Hùng先生的仓库位于Phước An 12村Lê Hồng Phong路,获批面积80平方米,实际建设1,000平方米,达到许可面积的12.5倍。
Đỗ Tuấn Phong先生的仓库位于Phước An 3村Bùi Thị Xuân路,获批面积250平方米,实际建设2,905.9平方米,超过许可面积的11.6倍。
Nguyễn Văn Duẩn先生的仓库位于Ea Yông A村,获批面积410平方米,实际建设2,780.4平方米,接近许可面积的6.8倍。
Giang Duy Phong先生的仓库位于Tân Tiến 2村,获批面积450平方米,实际建设2,400平方米,超过许可面积的5.3倍。
Lê Viết Lào先生的仓库位于26号国道、6B村,获批面积400平方米,实际建设1,870.4平方米,接近许可面积的4.7倍。
Krông Pắc乡其他超许可面积建设的案例还包括:
仓库业主 |
许可面积 |
实际建设面积 |
约为许可面积 |
|---|---|---|---|
Nguyễn Thị Trang |
210㎡ |
966㎡ |
4.6倍 |
Nguyễn Hạnh |
400㎡ |
1,728㎡ |
4.3倍 |
Nguyễn Hoàng Sa |
475㎡ |
1,995㎡ |
4.2倍 |
Nguyễn Thế Hiển |
300㎡ |
887.6㎡ |
3倍 |
Hồ Đình Cơ |
132㎡ |
384.3㎡ |
2.9倍 |
Đặng Thị Vây |
400㎡ |
969㎡ |
2.4倍 |
Trần Xuân Lộc |
400㎡ |
916㎡ |
2.3倍 |
Đặng Văn Hiệp |
450㎡ |
950㎡ |
2.1倍 |
Vũ Quỳnh Châu |
2,755㎡ |
4,560㎡ |
1.65倍 |
Mai Văn Bình |
1,500㎡ |
2,070㎡ |
1.38倍 |
其中,Nguyễn Hoàng Sa先生位于Phước An 10村Giải Phóng路的仓库,实际超建1,520平方米。
根据检查档案,上述建筑均被认定为:
未按照建设许可证核准内容施工。
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每宗3,000万越南盾行政罚款。
目前,各仓库业主正在缴纳罚款,并联系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三座2025年获批的仓库,到2026年7月才受到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有3座仓库由原Krông Pắc县人民委员会在2025年7月1日之前颁发建设许可证,但直到2026年7月才因违法建设受到处罚。
分别为:
- Đặng Thị Vây女士仓库:2025年5月18日获批;
- Mai Văn Bình先生仓库:2025年4月24日获批;
- Nguyễn Hoàng Sa先生仓库:2025年6月10日获批。
Ea Knuếc乡同样存在大量超许可建设
违法超建并非只发生在Krông Pắc乡。
在Ea Knuếc乡,检查同样发现多座仓库实际建设面积超过许可证批准范围。
Châu Văn Long仓库
位于:26号国道Km20
总建设面积:2,754平方米
其中:
- 400平方米位于住宅用地;
- 2,354平方米位于农业用地。
该建筑取得的建设许可证面积只有:400平方米
实际却达到:2,754平方米
接近许可面积的:6.9倍。
由于未按照许可证建设,该项目已经被处以3,000万越南盾罚款。
Đỗ Thị Thành仓库
同样位于:26号国道Km20
总建设面积:3,406平方米
其中:
- 3,298平方米为住宅用地;
- 108平方米为农业用地。
获批建设面积:2,571平方米
实际建设:3,406平方米
超出:835平方米
约为许可面积的:1.32倍。
业主因未按照建设许可证施工,被处以:3,000万越南盾罚款。
Kiến Quân仓库
位于:Hòa Bắc村、通往Ea Nhái湖的道路
获批建设面积:2,848平方米
实际建设:4,070平方米,其中部分建筑位于农业用地上。
实际建设面积约为许可面积的:1.43倍
因未按照建设许可证施工,被处以3,000万越南盾罚款。
Kim Ngân仓库
位于:26号国道Km20、Tân Hưng村
获批面积2,374平方米
实际建设3,090平方米
约为许可面积的1.3倍。
由于在农业用地上进行建设,被处以750万越南盾罚款。
文章配图说明:
Kiến Quân仓库获批建设2,848平方米,实际建设4,070平方米,其中部分建筑位于农业用地上。图片:N.Giàu
罚款已经交了,但违法建筑仍未拆除
Krông Pắc乡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当地已经对220座仓库、厂房进行了全面排查。
其中196座属于专门从事榴莲收购、初加工的仓库和厂房,并且是在2025年7月1日以前建设的。
对于2025年7月1日以后新建或者扩建的24座仓库、厂房检查确认:
- 15座存在违法行为,主要问题是没有按照建设许可证内容施工;
- 其余9座符合建设秩序相关规定。
Krông Pắc乡人民委员会表示,已经对15宗违法案件立案处理,行政罚款合计:
4.5亿越南盾
同时要求投资业主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
然而,问题在于这些建筑受到处罚以后,违法状态至今仍未得到彻底处理。
据乡人民委员会介绍,相关业主已经缴纳罚款,但是仍然没有主动拆除违法建设部分,同时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恢复土地原状。
目前,当地政府仍在继续要求有关专业部门检查、复核建设秩序,并督促违法主体落实整改措施。
Ea Knuếc:部分仓库是在榴莲收购需求迅速增长背景下形成的
Ea Knuếc乡人民委员会方面认为,一部分榴莲收购设施是在当地榴莲收购需求快速增长时期形成的。
其中一些项目涉及的:
- 土地手续;
- 建设手续
尚未全部完成,或者不同手续之间尚未实现同步。
当地政府认为,大多数设施投资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满足榴莲产季期间农产品收购和集中存放需求。
目前,Ea Knuếc乡人民委员会正在继续开展:
- 排查;
- 政策宣传;
- 指导相关组织和个人补充手续;
- 完善法律规定要求的相关程序。
Cuôr Đăng:21座榴莲仓库中20座不符合土地规定
在Cuôr Đăng乡,当地排查发现21座榴莲收购、初加工仓库,这些仓库建设时间从2018年至2026年4月
主要用于每年7月至10月底
榴莲产季期间的:
- 集货;
- 收购;
- 初加工。
但在21座仓库中:
只有1座符合土地管理规定。
这座合规仓库是:Tây Nguyên 1农产品仓库(Kho Nông sản Tây Nguyên 1),其建设用地包括1,092平方米非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同时取得了与实际用途相符的建设许可证。
其余:
20座仓库
均被认定:
建设行为不符合土地管理规定。
20宗违法案件已经全部进行行政处罚
Cuôr Đăng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Trần Văn Phước表示,截至目前,乡人民委员会已经对:
20宗土地使用人以及仓库、厂房业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案件
进行了检查和行政处罚。
相关违法责任人已经全部缴纳:
- 行政罚款;
-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追缴的违法所得。
Cuôr Đăng开始逐个仓库补办和完善手续
2026年7月17日,Cuôr Đăng乡人民委员会发布:
第1846/UBND-KT号公文
要求乡经济部门牵头,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逐一审查每一座仓库、厂房的档案和手续。
在现行法律规定以及得乐省人民委员会有关指示的基础上,当地政府指导:
- 土地使用人;
- 仓库业主
尽快编制并补充尚缺失的相关档案和手续。
随后,在2026年7月24日和25日Cuôr Đăng乡人民委员会再次组织与:
- 土地使用人;
- 仓库业主
进行工作会谈。
主要目的包括复核、指导并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
同时要求相关经营主体作出承诺,尽快依法完成:
- 土地手续;
- 建设手续;
- 消防手续;
- 食品安全手续;
- 经营手续;
-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手续。
这些要求同时依据得乐省监察机关的建议以及得乐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进行落实。
截至目前,各土地使用人以及仓库、厂房业主仍处于编制和完善相关档案、手续的过程中。
大量榴莲仓库面临“已经罚款,但违法状态仍然存在”的问题
从各地实际检查结果来看,很多榴莲仓库和厂房的实际建设面积:明显超过建设许可证批准面积。
部分项目甚至:超出几十倍。与此同时许多违法建筑虽然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却仍然没有完成拆除和违法后果整改。
这一现实意味着,监管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已经不能停留在对每一个违法项目分别罚款。还需要进一步全面审查:
- 土地规划;
- 仓库建设选址;
- 土地实际用途;
- 建设许可;
- 产业发展需求;
- 与榴莲产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机制。
如何解决历史问题,又不把“整改”变成“违法合法化”?
究竟应该如何解决当前已经存在的制度和现实障碍,在为榴莲收购、初加工产业发展创造条件的同时,又避免所谓“解决问题”最终演变成对既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合法化?
DIN|入库结构性数据
这篇文章实际上揭示了得乐榴莲产业快速扩张之后出现的一个典型基础设施合规滞后问题:
地区 |
排查情况 |
主要问题 |
|---|---|---|
Krông Pắc |
220座仓库/厂房 |
196座在2025/7/1前建设;此后新建/扩建24座中15座违规 |
Krông Pắc处罚 |
15宗 |
合计罚款4.5亿VND |
Ea Knuếc |
多座大型仓库违规 |
超许可证建设、占用农业用地 |
Cuôr Đăng |
21座榴莲仓库 |
20座土地手续不符合规定,仅1座合规 |
最大超建案例 |
Lê Văn Danh仓库 |
许可60㎡,实际2,871.7㎡,约47.9倍 |
主要用途 |
榴莲收购、集货、初加工 |
高度集中在7—10月产季 |
当前处置状态 |
多数已罚款 |
但拆除、土地恢复及手续整改尚未彻底完成 |
从DIN产业数据库角度,这类设施不能简单等同于“非法榴莲工厂”。原文所涉及主体主要是榴莲收购仓、集货仓和初加工设施,违法事项也主要集中在土地用途、建设许可及超面积建设。它与食品安全违法、出口代码违规或产品质量违法属于不同监管维度,数据库中应分别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