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客户,以下RCL上海出口航次提单于10月05日开放申领:
ANITTA BHUM 001E
CNC MARS CSE000
RCL上海单证操作重要提示
提单补料与AMS截单注意事项
在通过ESI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SI)前,请务必确认运价和免用箱期准确无误。如需修改,请勿进行截单操作,因为截单后上述信息将无法更改。
请在QTN和免用箱期正确的前提下尽早提交SI,并在收到二次确认件后立即核对。如有异议,请即刻提出。
特定航次截单时间通知
REN JIAN 27 2606E 航次安排如下:
- 截单时间暂定:2026年10月9日 12:00
- 预计AMS截单时间:2026年10月9日 22:00
注意:截AMS后任何更改将产生150美元的AMS更改费。
提单申领与签发规范
请客户在确认货物已上船后再行申领提单。未上船货物的提单保函将自动作废。
请尽快申领提单并仔细核对内容。若存在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请及时申请换签(仅限免费换签一次,需一次性提出所有错误)。
关于封条:子弹封请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二次确认件核对要求
所有航线提单均由单证中心统一制单并提供二次确认件。客户须在收到二次确认件24小时内仔细核对,并以全英文形式确认反馈至单证中心。
- 未仔细核对或不核对二次件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 船开前提单信息的更新,需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或通过二次件新模式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发送中文邮件导致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 在新模式中提交更改后,务必跟进直至收到单证中心批复,否则签发的提单可能仍为错误信息。
- 凡是在船开前未对二次件(Draft)做出回应的,均视作提单无误,将直接签发。
业务窗口及保函递交指南
- 四号窗口:办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
- 三号窗口:船开前递交电放保函等单证相关保函。
- 特别提示: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
联系方式更新
RCL上海单证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
注意:发送至原公共邮箱的邮件将不再处理,请使用新邮箱联系。
附参考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RCL上海单证规则汇总(2025年4月16日更新)
*** ESI截单的,二次件PDF在收到链接后可以在ESI上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