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美国专利商标局与上诉委员会宣告天合光能用于起诉阿特斯的两项美国专利全部权利要求无效。这两项专利指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电池技术,是一种减少电流传输能量损耗,从而提升太阳能光电转换效率的主流制造工艺。
上述两项专利是天合光能在美国联邦法院诉讼及337调查(可发布排除令禁止涉案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中的核心权利基础。天合光能随即声明,该裁定并非最终生效决定,公司将依法提起上诉,上诉期间涉案专利仍维持有效。
从行业历史来看,光伏专利战的终点通常是谈判桌。2019年韩华在全球五地起诉中国光伏企业,最终以交叉许可和解收场;2025年9月,晶科能源与隆基绿能结束全球13起互诉,同样达成交叉授权。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当美国第一太阳能公司已就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专利对中国光伏全行业发起337调查时,中国企业却将资源消耗于内部专利互诉。复盘此案,核心意义在于揭示中国光伏产业从成本竞争转向技术话语权竞争过程中,必须正视的知识产权合规与战略协同课题。
一
背景
这场战争最值得细究的,是天合光能手里武器的来历。
2022年9月,韩国LG集团宣布退出光伏制造行业,将745件光伏专利打包卖给晶科能源。2024年3月,晶科能源、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三家企业联手分食这批专利,合计买下约600件,天合光能分得约192件,其中约38件与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技术直接相关。
买来的专利有个弱点:毕竟不是自己研发的,专利的法律稳定性和有效性往往不如原创专利扎实,很容易成为对手无效程序攻击的靶子。
专利到手仅两个月,天合光能便将其投入实战。此时光伏行业正深陷寒冬。组件价格一跌再跌,2024年中全行业陷入"卖一片亏一片"的现金成本亏损状态。
天合光能作为全球第二大组件出货商,出货量越大,亏损越严重,两年累计亏损超过百亿元。阿特斯则走了另一条路:主动收缩低价组件订单,大力押注储能业务,连续两年保持盈利。一边是靠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组件走量、越卖越亏的天合,一边是靠储能赚钱、组件"挑着卖"的阿特斯。
二
起因
2024年5月,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发往欧洲市场的9个货柜光伏组件,在上海洋山海关被扣留。此次扣货是天合光能以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程序申请所致。
2024年7月12日,海关出具《解除扣留(封存)通知书》放行货物。双方对放行原因各执一词:天合称阿特斯缴纳了保证金;阿特斯则坚称产品根本不侵权。对天合而言,扣货本身就是威慑。对阿特斯而言,保住交付就是守住客户信任的第一战。
三
爆发
2024年下半年,天合光能的专利攻势全面铺开。
9月30日,天合光能等三家关联主体率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特定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太阳能电池、组件及下游产品发起337调查,列名被告包括江苏润阳、印度Adani等企业。
10月8日,天合光能在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起诉阿特斯及其关联公司,涉案的正是两项美国专利。
几乎同一时间,阿特斯展开反制。2024年10月,阿特斯在江苏苏州中院起诉天合光能侵犯其两项专利权,索赔1亿元。
10月23日,天合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337立案调查,请求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12月4日正式立案,列名被告包括阿特斯在中国、加拿大、美国、泰国四国的六家关联公司。
2025年2月10日,战火全面升级。天合光能公告,已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阿特斯及常熟阿特斯,索赔合计10.58亿元。其中专利一索赔6.07亿元,专利二索赔4.51亿元,另要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及专用设备。创下中国光伏行业专利诉讼索赔金额最高纪录。
次日,阿特斯公告强硬回击:两项涉诉专利"应属无效",公司产品和工艺不侵权,常熟阿特斯已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2025年4月,阿特斯更进一步,就天合的两件美国专利向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提起多方复审程序(由第三方请求专利局重新审查专利有效性的行政程序),主张该技术方案实质上是2013年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公开技术的常规优化,缺乏美国专利法所要求的"非显而易见性"。
四
反转
2025年4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结束针对阿特斯的337调查。天合光能在美国的行政围剿先失一城。
2026年4月,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采纳阿特斯的主张,认定两件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新高度,宣告全部权利要求无效。天合光能在美国苦心构建的专利壁垒,核心支点被当场拆除。
值得关注的是,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的无效裁定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对同族专利(在不同国家申请、技术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一组专利)的无效决定认定结果存在明显差异。同一技术方案在两个法域得到不同结论,平行诉讼的复杂性由此可见。
阿特斯将裁定视为技术独立性证明,把北美出货目标上调,其法务副总裁公开表示,公司"坚持原创技术与自主创新,反对滥用知识产权影响公平竞争"。天合光能则强调"充分尊重该初步裁定",但称其尚不具备终局效力,公司已依法启动上诉程序,上诉期间两件专利仍维持有效,此次事件不会影响天合的专利优势。
战局定格为"美国无效、中国未决"的平行格局:江苏高院10.58亿元索赔案与苏州中院1亿元索赔案仍在审理中,涉诉中国同族专利的有效性尚未裁决。
五
内耗之际的外部围剿
这场战争远未到终局,但场外已经出现更大的变量。
2025年2月,美国第一太阳能公司在特拉华州起诉晶科能源侵犯其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专利。2026年2月24日,第一太阳能进一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337立案调查。3月26日正式立案,被告名单覆盖中国、德国、印度、日本、韩国等47家光伏企业,其中具有中国背景的达29家,请求发布普遍排除令(可禁止某一类产品全部进入美国市场,不区分制造商)。天合光能赫然在列。
天合光能一边在美国当原告告同行,一边在美国当被告应诉美国巨头。这种双重身份,正是中国光伏出海处境的缩影。
光伏行业过往的专利纷争,早已给出过答案。2019 年起,韩华依托钝化专利,在多国对隆基、晶科、天合光能等国内光伏企业发起连环诉讼,这场跨国专利拉锯持续多年,最终在 2023 年以隆基、天合光能与韩华专利和解、交叉授权落幕。
极具讽刺的是,这场纠缠十余年争端的韩华相关欧洲核心专利,在 2026 年被欧洲专利局判定缺乏创造性、整体彻底失效,长年诉讼纷争就此失去基础。
当前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国内企业间的专利缠斗早已无法优化行业格局。在海外巨头第一太阳能持续施压的背景下,国内企业耗费巨额诉讼成本与管理精力进行内部博弈,实则是变相削弱自身竞争力、拱手让出市场优势。
六
镜鉴
复盘这场横跨中美两地、六大战场的专利战争,四条教训清晰可见。
第一,收购的专利是武器,也是软肋。 天合购得LG专利两个月即投入实战,但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的无效裁定暴露了外购专利的法律稳定性风险。阿特斯只需一份2013年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的公开文献,就让两件核心专利全线崩塌。
第二,出海先要做好专利风险排查。 阿特斯的应对堪称教科书:被扣货后缴纳保证金保住交付,被诉后立即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反诉索赔1亿元,再越洋发起多方复审程序直捣对方根基。出海前对目标市场做自由实施分析(即排查产品进入目标市场是否可能侵犯他人有效专利)、预研对手专利的无效路径,应成为标配动作。
第三,多法域博弈需要全局策略。 本案横跨中国海关、江苏高院、苏州中院、美国特拉华法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六个战场,且中美对同族专利的无效认定截然相反。出海企业的专利布局必须"一区一策",不能把任何单一法域的胜负当作终局。天合在美国失地、在中国未决的处境,正是反面注脚。
第四,专利战的尽头是产业生态。光伏行业的专利纠纷,很少会一路打到彻底分出胜负,大多最终走向谈判和解。当前组件产能已经达到全球市场需求的两倍。行业内部如果陷入无休止的专利缠斗,耗费巨额律师费、占用企业管理层大量精力,实则是在给外部竞争对手创造机会。 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相关专利之争,本质上是我国光伏产业告别单纯拼成本,转向争夺全球技术话语权的标志性事件。但真正的技术话语权,依靠的是实打实自主研发沉淀下来的专利储备,而不是靠外部收购拼凑出来的专利清单。
本文核心观点均为原创
数据搜集及文本润色环节借助AI工具辅助完成
——END——
欢迎关注【Asone Global 合创出海研究】公众号,私信公众号并点击“出海社群”加入我们,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