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一个真实税企争议案例说起
二、未实缴出资的股权,到底算不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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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身份: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确认股东身份与持股比例; -
有义务: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需要在认缴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有权益:如果公司后续盈利、资产增值,完成出资后,未实缴股东同样可以享有分红、剩余财产分配等权益。
三、67 号公告净资产核定法,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适用前提
四、未实缴股权,应当如何正确核定转让收入?
1、模拟出资法
2、买方定价法(公平交易视角)
3、打包转让法
五、股权公允价值,由三部分共同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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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净资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重点提醒:实收资本,只归属于已经实际出资的股东。 -
长期资产隐形评估增值:土地、房产、知识产权、对外股权投资等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这部分增值需要纳入股权价值。67 号公告规定该类资产占总资产 20% 以上,需要中介机构评估。(实务中也有观点建议以净资产做基数,防止企业通过借款做大总资产人为规避评估要求)。 -
企业未来发展前景:企业未来盈利能力、技术壁垒、市场机遇。但税法采用历史成本原则,这部分很难通过净资产核定法量化,更多参考类比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