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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开放的营商环境、稳定的法律制度和国际化的金融体系,吸引了不少企业在此落地。但取得注册文件只是起点。公司开始开户、签约和开展业务时,也需要弄清楚:谁负责经营决策?董事、股东和公司秘书能否由同一人担任?公司是否必须委任审计师?
这些职位如何设置,关系到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后续合规申报。作为“新加坡公司合规运营指南”系列的第一篇,我们先从几个关键角色说起,梳理各自的任职要求与责任。
1
董事
至少一名通常居住在新加坡
每家新加坡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通常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董事须为年满18岁的自然人,能够履行职责,且未被禁止或取消担任董事的资格。
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以及符合当地居住要求的准证持有人,可能符合本地董事要求。准证持有人在接受董事职务前,还应核对发证机关对其准证的规定,不能仅凭持有 EP 或 EntrePass 就直接判断符合条件。
董事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并须确保公司妥善保存记录、编制所需财务报告及按时完成法定申报。即使日常事务交由员工或服务机构处理,董事也不能以“只是挂名”为由免除自身责任。
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不能让该董事先辞职、再于14天内寻找接任者。公司应先安排符合要求的新董事,确保始终满足至少有一名董事的规定,并按要求向 ACRA 申报人员变更。
2
股东
可以与董事是同一人
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须有一名股东,股东人数一般不得超过50人。股东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外国投资者可以持有新加坡公司100%的股份。同一人也可以同时担任股东和董事。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分红权等,取决于所持股份的类别及公司章程。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就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原则上以其所持股份中尚未缴付的金额为限;如果股东另行提供个人担保,则须分别考虑担保责任。
3
公司秘书
成立后6个月内委任
新加坡公司须在成立后6个月内委任公司秘书,该职位也不能空缺超过6个月。公司秘书须为主要或唯一居所位于新加坡的自然人。公司的唯一董事,不能同时担任唯一公司秘书。
私人公司的秘书并非一律必须持有律师、会计师或专业秘书资格,但董事应确保受委任者具备履职所需的知识和经验。公众公司秘书则适用更具体的资格要求,不能将两类公司的标准混为一谈。
公司秘书通常协助维护法定记录、准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议文件、提示年度申报期限,以及办理公司资料变更。秘书负责协助落实程序,并不意味着董事可以转移自身的法定责任。
4
数据保护官
明确个人资料保护的负责人
受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约束的组织须指定至少一名数据保护官(DPO),并公开其业务联络信息。
DPO 可以由现有员工兼任,也可以外包。企业需要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履职能力,能够统筹个人资料保护政策、处理相关查询,并监督内部措施的执行。即使将这项工作外包,组织仍须对自身的个人资料保护义务负责。
5
审计师
先判断是否符合豁免条件
公司原则上须在成立后3个月内委任审计师,除非符合审计豁免条件。常见情形包括符合规定的休眠公司,以及符合“小型公司”标准的私人公司。
判断“小型公司”时,主要看以下三项中的至少两项:
年度收入不超过1,000万新元;
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新元;
财年末全职员工不超过50人。
一般须结合连续两个财政年度判断。新成立不足两年的公司有相应的判断方式;如果公司属于集团,还须检查整个集团是否符合“小集团”条件,不能只看新加坡子公司本身。
休眠公司是否免于审计,也须按相关财政年度是否存在重大会计交易等条件判断。免审计不等于免编制财务报表,更不等于免年度申报或免税务申报;这些义务需要分别核对。
2026
裕阳结语
公司职位的设置,不能只停留在注册资料上的名字。董事需要了解自己承担的责任,公司秘书需要具备履职能力,审计豁免也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判断。把这些基础安排妥当,后续经营中的各项申报才更容易落实。
人员安排清楚后,下一步就是管理好公司的日常合规事项。下篇将继续谈注册地址、法定登记册、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