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就雇佣服务税豁免中的“雇员借调”定义作出厘清,明确须同时符合多项条件方可被视为借调,从而获得服务税豁免,否则将被视为应课税的雇佣服务。
2018年服务税规例下的雇佣服务界定
根据《2018年服务税规例》附表一第G组第(2)栏第(j)项,雇佣服务原则上属于应课税服务。但以下两类情况除外:
以雇员借调形式提供,或将雇员借予他人在特定期间内工作;
针对马来西亚境外雇佣所提供的服务。
第5/2026号一般裁定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详细列明了获得上述豁免所需符合的具体条件。
借调获服务税豁免的必要条件
根据裁定,一项安排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能被认定为合法的雇员借调并享受免税待遇:
合约确立:原雇主与接收公司之间必须签订正式的借调雇员合约。
业务性质:原雇主的业务活动不得涉及提供雇佣服务(如职业介绍所或专业雇主组织)。
暂时性与回归性:雇员仅为执行特定任务暂时借调,任务完成后需返回原雇主处继续受雇。
雇佣关系连续:借调期间,雇员与原雇主的雇佣关系保持连续且不中断。
单一服务对象:借调期间,雇员仅服务于接收借调的公司。
控制权转移:接收公司对借调雇员拥有完全的工作控制权。
费用结算:薪金及津贴由接收公司直接或间接按成本支付,原雇主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或利润。
期限限制:借调期在单一年度内不得超过六个月,且不得延续至次年。
若任何一项条件未获符合,该安排将被视为应课税的雇佣服务,须依法缴纳服务税。
结论与建议
该裁定为雇员借调及服务税豁免资格提供了清晰的监管框架。涉及员工借出或借入的企业应立即检讨现有安排,确保严格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任何单项条件的缺失都可能导致整个安排被纳入服务税征税范围,从而增加税务合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