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列蓝色的小火车,跑了十年。
2015年,它挨过一次罚。
当时所有人都觉得,事情到这儿就算完了。
但它没有停,继续往前跑。这一跑,整整十年。
2025年初,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它拦了下来:被告,侵权成立。
法槌落下,判决斩钉截铁:
停,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
毁,仓库里那些货一件不留,连同生产它们的那套模具,一并销毁;
赔,500万元,一分不少,全额支持,而且是三倍惩罚性赔偿。
这不是简单的赔钱了事,这是司法机关给恶意侵权者的一记重锤,也是给权利人撑腰的一把利剑。
作为专注于知识产权侵权监测与维权的专业机构,我们对此案进行深度解读,并为客户提供实战建议。如您已经对案情有大致了解,可直接跳转到最后的【右上角建议】板块。
案件事实
案件始于汕头澄海一对夫妻——林某豪和张某子。丈夫管着一家玩具厂,妻子经营着一家科教实业公司,表面上各干各的,实际上是一条"家庭流水线":厂子接单生产,公司对外铺货,微信和支付宝的货款全进了私号。他们盯上了"托马斯小火车",两人从2012年起就在QQ空间发仿款图片,2015年受到行政处罚也没收手,接着把淘宝、拼多多、抖音、京东全铺满,连印尼Shopee、Lazada和印度越南的海外平台也成了他们的销赃渠道。原告起诉法院后,四被告在法院要求交出账本后,依然选择拒绝提交。
托马斯小火车
侵权认定
如果法院只问一句"像不像",这个案子值不了多少。真正把数字抬起来的,是它往下多问的两句:你知不知道?你干了多久?
第一层,问的是"像不像"。同一类商品、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排摆在货架上,掏钱的人分不清——这一层,被告没得辩。
第二层,问的是"心里想什么"。被告自己就在玩具行业里讨生活,清楚"托马斯"在全球是什么分量,却偏要贴着走;还去抢注近似的商标,给自己的货"洗一遍底";四方之间分工清楚——谁开模具、谁找销路、谁收钱,各就各位。一家企业偶然踩线,和四方合谋长期经营,从来不是一回事。
第三层,问的是"有多重"。这东西是卖给孩子的;2015 年挨过一次罚,之后照常开工;一口气动了八枚商标;货铺到境内外;法院让它交账本,它不交。
前两层决定"要不要赔"。第三层,决定"赔多少"。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结果:
四被告(B玩具厂、C科教实业有限公司、林某豪、张某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A有限公司8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模具;
四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费用)500万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右
上
角
建
议
本案的核心重点在于法院将B玩具厂2015年行政处罚前科与长达近十年的持续仿冒行为认定为"重复侵权",最终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全额判赔500万元。基于此,右上角建议客户从以下角度提出维权建议:
1
权利布局要够宽
本案被侵商标有八枚,图形、文字、组合、关联类别都有覆盖。如果只注册一枚核心标识,遇到"改一笔、换一角"的近似使用,维权会很被动。布局的宽度,直接决定维权的覆盖面。
2
监测要跨境、跨平台
本案相当一部分出货在境外。只盯国内平台,会系统性漏掉一整条线,也会低估侵权规模——而规模恰恰是"情节严重"的认定要素。
3
行政处罚是后续民事索赔的黄金证据
本案认定"情节严重"最有力的一条事实,就是 2015 年已被处罚、之后仍持续侵权。发现侵权不必一步到位直接起诉,先通过市场监管投诉、海关知识产权备案与查扣取得行政文书,再用到民事诉讼里证明"屡教不改"。
4
起诉时就要把"数额 + 算法 + 依据"一次性写清
只写"请求判赔 XX 万元"而没有方法论,惩罚性赔偿就失去计算起点。利润率可参照上市公司年报、行业协会统计、权利人自身财务数据等。
5
主动启动"责令提交账簿"
权利人尽力举证之后,向法院申请责令被告提供账簿、销售数据、原始凭证,并保留被告拒绝的书面记录。这个动作不做,举证妨碍的后果就不会发生;做了,基数反而可能按我方的主张确定。
侵权者的侥幸,终将换来法律的重锤;权利人的坚守,值得最专业的守护。本案500万全额支持并非偶然,而是“故意+情节严重”与专业维权策略的共同结果。若你的品牌正面临仿冒、抢注等侵权威胁,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专注知识产权深掘监测与全链条维权,为你提供实战方案,让每一次维权都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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