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进出口总值1151.6亿元人民币,增长18.5%,乌兹别克斯坦列中国贸易伙伴(不计东盟、欧盟等经济体,下同)第61位,较2024年下降2位。
2025年中国向乌兹别克斯坦出口1017.76亿元人民币,增长22.8%。
2025年中国自乌兹别克斯坦进口133.84亿元人民币,下降6.4%。
2024年,进出口总值980.65亿元人民币,下降0.8%,列第59位。
2023年,进出口总值988.51亿元人民币,增长53.2%,列第58位。
2022年,进出口总值651.32亿元人民币,增长25.5%,列第69位。
2021年,进出口总值520.2亿元人民币,增长13.5%,列第69位。
乌兹别克斯坦是“双内陆国”,自身无出海口且5个邻国也均是内陆国。乌兹别克斯坦黄金探明储量3350吨(世界第4),铀储量为18.58万吨(世界第7,占世界铀储量的4%)。
2026年8月1日起,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海关AEO互认正式实施。
现行有效海关企业管理与AEO认证政策全收录(更新至2026.9.15)
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的花生、鲜食樱桃、干辣椒、红辣椒、鲜食甜瓜、石榴、李子干、柠檬、菜豆、甜瓜干、鲜食葡萄、禽肉、沙枣干、鹰嘴豆、西红花、鲜食核果等准入我国。
2025年9月,海关总署更新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的准入要求。
2025年10月,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樱桃干准入我国;11月,乌兹别克斯坦养殖水产品准入我国。
乌兹别克斯坦没有任何动物及其产品因动物疫病而被禁止输入我国。
按照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表》,乌兹别克斯坦,英文名称:Uzbekistan,阿拉伯数字代码:149,三字符字母代码:UZB,两字符字母代码:UZ。
进口货物根据双边协定适用最惠国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