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不用交税”“没业务就可以零申报”——这两句话流传最广,也最害人。香港的低税负是真的,但它的前提是你按规则申报,而不是不申报。
一、先搞懂征税原则:只看利润来源地
税务局官方表述很清楚:任何人(包括法团)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均须纳税;征税对象并无居港或非居港之分。
也就是说:非居港人士赚的海外利润,可以不用在香港纳税;但非居港人士赚了在香港产生的利润,照样要缴。业务是否在港经营、利润是否源自香港,主要按事实判定。这是「属地征税」原则,也是很多人误以为「香港公司天然免税」的根源——免的是离岸利润,不是免申报。
二、税率:两级制怎么算
|
|
|
|
|
|
|
|
|
|
|
|
两级制自 2018/19 课税年度起适用。另有几项实务要点:亏损可以结转,用以抵销同一行业随后年度的利润;捐款给获认可的公共性质慈善机构可获扣除,总额不少于 100 港元且不超过应评税利润(未扣捐款前)的 35%;用于赚取应评税利润的开支一般可扣除,但家庭或私人开支、资本性质开支等不可扣。
三、时间线:首份报税表什么时候来
税务局在税务代表通函里写明了:本局通常会于新业务开业(或成立为法团当日起计)约 18 个月后发出首份利得税报税表,但也会因应个别情况提早发出暂缴利得税报税表。
-
收到首份利得税报税表的,可以在报税表发出日期起 3 个月内提交,无需另行申请延期; -
每年4 月税务局会向「活跃」档案的法团和合伙业务整批发出报税表,这就是所谓的报税季; -
聘有税务代表的,可按结帐日期类别享受整批延期:结帐日期在 12 月(D 类)一般延至8 月 15 日,1 至 3 月(M 类)一般延至11 月 15 日; - 主动申报义务
:应课税的人有责任于评税基期完结后 4 个月内书面通知税务局。若税局曾通知不会每年发报税表,或属新开业个案,更要留意这条。
四、做账与审计:逃不掉的一环
有限公司报税不是填一张表就完事。公司须备存会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而财务报表通常须经执业会计师审计(是否适用审计豁免,取决于公司是否属于《公司条例》下符合条件的小型公司或不活动公司等情形)。报税时,如评税基期内有总入息,须连同报税表一并提交佐证文件。
五、逾期会怎样
税务局明确:未能依期提交报税表的,本局会发出估计评税或进行处罚程序;如没有合理辩解而未有填报或逾时提交,税局会按《税务条例》第 80 或 82A 条采取法律行动,持续逾期提交的大多会受到惩罚。已取得的延期批准,在不符合条件时还可能被视为无效。
另外注意技术性要求:补充表格(S1 至 S22 等)须经「税务易」平台以电子方式提交,即便报税表本身以文本模式提交也是如此。金额须以港元申报;业务性质须填写政府统计处「香港标准行业分类 2.0 版」的六位数字行业编码,基期内无业务的填「000000」。
一句话总结
香港的低税负来自属地征税 + 两级制税率,不是来自「不申报」。首份报税表约在成立后 18 个月发出、3 个月内提交;每年 4 月进入报税季;利润首 200 万按 8.25%、超出部分 16.5%。真正要花钱和花心思的是做账与审计——把账做清楚,低税率才兑现得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