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以下是RCL上海出口航次提单申领通知(10月2日):
RCL上海可申领提单航次(10月2日下午)
- BRIGHT 02639W
- SNL ZHANGJIAGANG 2608W
- POS SINGAPORE 1041S
- BRIGHT SAKURA 0021S
近期重要通知与操作规范
截单与AMS注意事项
ANITTA BHUM 001E:已截AMS。
REN JIAN 27 2606E:截单时间暂定为2026年10月7日 12:00,预计同日 22:00 截AMS。
操作提示:
- 通过ESI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前,请务必确认运价和免用箱期(QTN)正确。如需修改,请勿截单;截单后运价和免用箱期无法更改。
- 请在确保QTN和免用箱期正确的前提下尽早提交SI(装船指示),收到二次确认件后须立即核对,如有问题请即时提出。
- 截AMS后任何更改将收取USD 150 AMS更改费。
提单申领与核对规则
请客户在确认货物实际装船后再来申领提单。未上船提单的保函均自动作废。
请尽快申领提单并仔细核对。若存在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请及时申请换签(仅免费换签一次,需一次性提出所有错误)。
RCL上海单证业务综合指南
1. 二次确认件(Draft)核对要求
所有航线提单均由单证中心负责制单并提供二次确认件。客户需在收到二次确认件24小时内仔细核对并以全英文形式确认回复。
- 未仔细核对或不核对者,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 船开前如需更新提单信息,必须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单证中心,或通过二次件新模式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中文邮件导致的后果由客户承担。
- 在新模式中提交更改后若未收到批复,务必跟进,否则签发提单信息仍为原错误信息。
- 凡船开前未对二次件做出回应的,均视作提单无误,直接签单。
2. ESI操作提示
通过ESI截单的,二次件PDF可在收到链接后于ESI系统下载。
3. 封条操作规范
注意:子弹封请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4. 窗口业务办理指引
- 四号窗口:办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
- 三号窗口:船开前递交电放保函等单证相关保函。
- 特别强调: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
5. 单证联系邮箱变更
RCL上海单证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
重要提示:发往原公邮的邮件将不再处理。
附:RCL上海单证规则汇总(2025年4月16日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