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7日,越南政府颁发第360/2026/NĐ-CP号和第361/2026/NĐ-CP号两部关于教育法令,对外资投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教育、大学等教育机构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
越南中资企业数量庞大,数量更为庞大的中资企业投资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子女对中文教育的需求更加旺盛。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一家中国大陆企业或机构投资的中文教育机构,形成一个很大的市场空白。
越南政府两部最新教育法令颁发实施,为中企在越南投资从事中文教育的幼儿园、中小学和职业教育机构带来了新的投资发展机遇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一、越南两部教育法令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1. 越南两部教育法令出台的背景
一是与教育法律修改和新法配套的需要。
2025年12月,越南国会先后通过了第123/2025/QH15号《〈教育法〉若干条款补充和修改法》、第124/2025/QH15号《职业教育法》和第125/2025/QH15号《高等教育法》。为指导和实施三部法律,越南政府制定和颁发了两部教育法令。
二是适应教育机构设立审批方式与监管重点调整的需要。
越南两部教育法令细化了相关教育法律关于教育机构设立审批权限的分级授权、申请文件电子形式提供、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负责和批准后持续监管的规定。
明确了投资教育机构的路径,明确了投资者获得批准后,需要持续保持场地、师资、资金等条件的规定。
2. 第360/2026/NĐ-CP号法令的主要内容
第360/2026/NĐ-CP号法令适用范围,包括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私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多学段学校,明确了设立、教育活动许可、资金能力、师资力量、地址变更、暂停招生等规定。
3. 第361/2026/NĐ-CP号法令的主要内容
第361/2026/NĐ-CP号法令适用范围,包括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教育质量认证。
第361/2026/NĐ-CP号法令规定,新设私立大学须满足校址、设施和资金等条件。
一般情形下,校本部相关设施等经审计或估值的实际投入至少为3000亿越盾;符合特定条件、使用租赁或现有设施的外资私立大学,相关设施投入门槛为2000亿越盾,且仍须履行人员经费和后续投入义务。
在越南设立分校的外国高校须满足资质要求,包括境外合法运营、质量保障,以及申请前三年中至少一年进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
二、中企在越南投资中文教育机构的新机遇
1. 越南中文教育的旺盛需求
2026年8月26日,越南总理黎明兴在“在越中资企业见面会”上披露:截至2026年7月,中国对越新增注册资金近37亿美元,新批项目约850个,新增项目数量居于外商投资的首位;中资企业在越有效投资项目已超过7000个。
如果加上中国企业通过中国香港、新加坡的投资平台投资越南的项目,在越中资企业的数量则更为庞大。
众多越南中资企业的投资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越子女的数量也十分庞大,形成了越南中文教育的旺盛需求。
相对于越南中文教育的旺盛需求,至今却没有一家中国大陆企业或机构投资、提供中文教育、与中国大陆国内教育机构衔接的教育机构。
旺盛的需求和空白的中文教育机构,为中企在越南投资中文教育机构提供难得的投资机遇。
一是在中资企业聚集区投资开办幼儿园、中小学
在中资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投资提供中文教育的幼儿园、中小学,为中资企业投资者、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子女提供中文教育。
二是在中资企业聚集区投资职业教育机构
数量庞大的中资制造业企业,需要熟悉设备、工艺和现场管理的大量人才。越南现有教育机构培养技术人才已不能满足中资企业的需求。这为中企在越南投资职业教育提供了难得的投资机遇。
三、律师分析建议
就中企在越南投资教育机构,提出如下建议:
1.教育机构仍属于越南法律规定的有条件准入行业
越南《投资法》及配套的政府规定仍将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及私立大学等教育机构的投资列入外资有条件准入投资的行业。
因此,中企在越南投资上述任何一种教育机构前,应当进行前期的调研、了解投资条件、分析投资的可行性和风险,做出正确的决策。
2.重视土地用途是否符合教育用地要求
越南《土地法》对土地及其附属建筑实施用途管理。
在投资前应当进行调研,确保土地用途、建筑用途、使用期限及设施条件能够满足教育机构投资的规划、用途要求。
避免租赁土地和租赁建筑物后,因规划、用途不符合教育机构要求,导致投资经济损失和耽误投资进度。
3.确保投资资金、师资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在投资前调查清楚,在投资过程中,确保符合越南教育法律和政府法令关于教育机构投资的资金、师资等条件要求。
4.完成全部投资和教育活动许可手续的办理
在投资越南教育机构过程中,确保完成投资审批、企业登记、教育活动许可、课程审查等手续办理,确保投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结语
越南中资企业投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子女中文教育需求旺盛、市场前景好!
越南最新教育法律和政府法令,明确外国投资者投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及私立大学的条件、路径,为中企投资越南教育机构带来了新的机遇。
越南教育机构仍属于外资有条件准入投资的行业,中企在投资前应当做好详细的前期调查研究;在投资过程中,应确保符合法律和法令规定的条件,完成全部投资审批、企业登记、教育活动许可等手续,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
傅毓军律师
微信号码:f091514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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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常住越南胡志明市、第2位取得越南执业许可证的中国律师,深耕越南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