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确认,继续保留对中国不可重复充装钢制气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此前两周,USITC亦对来自中国无螺栓钢制货架作出肯定性裁定。两项均为五年期“日落复审”,结果一致:原有贸易壁垒不撤。
需警惕的是,钢制气瓶案税负压力巨大。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相关反倾销幅度最高达112.21%,个别企业反补贴率高达186.18%。
最高112.21%反倾销,原有措施继续
当地时间2026年9月29日,USITC发布公告,认定若撤销现有双反措施,很可能导致美国相关产业在可预见时期内继续或再次遭受实质性损害,因此措施继续有效。
此结果符合预期。早在7月17日,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复审中已认定倾销可能持续,加权平均倾销幅度最高为112.21%。8月4日,商务部完成反补贴复审,公布具体税率:宁波Eagle Machinery为25.91%,Wuyi Xilinde为18.37%,“其他”企业为21.28%,而Jiangsu Kasidi Chemical Machinery高达186.18%。
商务部未撤,USITC也未撤,钢瓶出口通道依旧受限。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孤立事件。9月15日,USITC宣布对中国无螺栓钢制货架维持双反措施,理由与钢瓶案如出一辙。9月24日完成正式裁定,9月29日刊登于《联邦公报》。半个月内,货架与钢瓶两大品类均被确认延续贸易限制。
货代货主需警惕:最麻烦的往往不是海运费
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双反裁决的影响具有滞后性。新闻发布当日或许平静,但数月后客户重新核价、进口商重算成本、财务发现税款预估变动时,冲击才会显现。货代常面临问询:“这票货是否涉及AD/CVD(反倾销/反补贴税)?”
关键细节:不能仅看HS编码
美国双反案件均有特定的产品覆盖范围(Scope)。并非所有钢制货架或钢瓶都在征税范围内。例如,无螺栓钢制货架在结构、包装和销售形式上均有明确描述及排除项。
实际操作中,切勿仅凭客户口头描述或报关单HS编码进行判断。必须核对产品具体描述、生产企业、出口企业以及对应案件的Scope文件,才能准确判定是否命中。
行业观察与建议
这两起案件并非美国突然发起的新贸易制裁,而是既有措施的延续。对于从事美国市场钢瓶、钢制货架等业务的企业,建议趁此机会重新核查以下关键点:
- 产品是否属于案件Scope范围内;
- 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对应的具体税率;
- 历史进口记录是否涉及行政复审;
- 美国客户报价中是否已包含AD/CVD成本。
海运业务可正常开展,但此类货物风险远超海运费波动。一旦命中双反,税务成本将呈数量级增长,务必提前规避合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