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货币产品纳入CRS申报范围
共同申报准则(CRS)是OECD推动的国际税务信息交换标准。现行机制下,新加坡金融机构需识别账户持有人身份并向税务局(IRAS)提交资料,以实现跨境自动信息交换。
此次法规修订的核心变化之一,是明确了部分特定电子货币产品(SEMP)的监管归属:
新规实施后,对于符合定义的电子货币产品,将拥有更清晰的识别标准,解决以往因产品结构差异导致的申报不确定性。
建立加密资产年度信息申报机制
另一项重点是新加坡正式引入由OECD提出的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旨在建立加密资产交易信息的收集及交换标准。
自2027年1月1日起,与新加坡存在连接关系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Reporting SGCASP)将承担申报责任,具体包括:
对用户身份及税收居民信息进行尽职调查;
收集符合要求的交易数据;
按规定向新加坡税务局提交年度申报信息,进而参与国际交换。
需注意的是,CARF侧重于信息透明度,不改变新加坡现行税收政策。例如,个人投资者持有加密资产产生的资本收益,目前一般不征收资本利得税。此次变革集中于申报机制,而非新增税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