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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浙江税务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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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正式发布《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并定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此举标志着我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正式实现全国统一。

推进“三步走”战略,实现裁量基准全国统一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税务部门按照“省内统一”到“区域统一”再到“全国统一”的路径,循序渐进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2025年初,东北、西南、西北、中南、华北、华东等各大区域税务局已联合发布区域性裁量基准。

在此基础上,税务总局对9类66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及具体标准进行了全面优化。新版基准旨在使违法行为划分更合理、裁量因素设置更科学、裁量尺度把握更精确,从而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确定性。

发布“轻微不罚”清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公告同步发布了《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涵盖从裁量基准中归纳的8项行政处罚事项。税务机关被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罚,确保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作出决定,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合规管理,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上述负责人表示,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维护法治公平、强化合规管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培训解读与宣传辅导,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升税务执法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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