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诺
专业从事企业项目申报辅导咨询和政府项目立项申报咨询的服务机构。
一、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质:在宁波市域内实际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6年1月1日后注册)。
二、 产业领域: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属于:集成电路、前沿新材料、人工智能、机器人、未来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低空经济、深空深海深地、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元宇宙、新型储能等重点产业方向。
三、营收与研发投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 研发费用≥200万元;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5%。
四、研发团队要求:拥有领军人才或高水平创新团队;上年度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20%。
五、成长能力(满足至少1项即可):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5%,或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20% ;近三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15%,或上年度研发费用增速≥20% - 近三年累计获得股权融资≥5000万元,或最近一轮企业估值≥2亿元 - 核心研发团队入选甬江人才工程或同等层次人才项目
六、知识产权要求:近三年自主拥有知识产权满足二选一: ① 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证书等不少于1件; ② 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合计不少于5件。
七、信用合规:企业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知识产权、财税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线上填报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企业登录【宁波科技大脑】办事大厅,进入“瞪羚之星”企业申报端口在线填报,上传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系统入口: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
二、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初审阶段(截止10月23日):各区(县、市)科技局完成材料初审,汇总推荐名单上报市科技局。
三、市级评审阶段:市科技局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按需组织实地核查,形成评审意见。
四、公示与认定阶段:拟定拟认定企业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正式认定。认定企业实行年度动态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政策或调整资格。
三、申报小提示
一、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所有财务、知识产权、人员数据务必做好自查;
二、申报系统将于10月20日关闭,建议提前完成填报,预留修改、校验时间,避免截止日系统拥堵;
三、线上提交完成后,请及时对接属地科技主管部门,跟进区县初审进度;
四、材料逻辑、研发情况、成长性描述是评审重点,建议提前梳理佐证材料。
👉政策咨询老师:张老师 1890662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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