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确认,中国不可重复充装钢制气瓶现有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继续保留。
而在此前不到两周,9月15日,USITC也对来自中国的无螺栓钢制货架作出同样的肯定性裁定。
两个案件都是五年期“日落复审”,结果也很一致:
原有措施不撤。
但如果从中国出口企业实际面对的税负压力来看,钢制气瓶这一起更加值得警惕——此前美国商务部公布的复审结果显示,相关反倾销幅度最高达到112.21%,反补贴率中个别企业更达到186.18%。
这不是一项新的“双反”突然落地,而是原本已经存在的贸易壁垒,没有因为五年期满而消失。
01
最高112.21%反倾销
原有措施继续
当地时间2026年9月29日,USITC发布公告称,对来自中国的不可重复充装钢制气瓶进行五年期复审后认定:
如果撤销现有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很可能导致美国相关产业的实质性损害在可预见时期内继续或再次发生。
因此,现有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这个结果其实并不突然。
早在2026年7月17日,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五年期复审中就已经认定,如果撤销相关反倾销令,倾销很可能继续或再次发生,并认定未来可能适用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最高为112.21%。
到了8月4日,商务部又完成了反补贴五年期复审。
此前公布的相关补贴率中,宁波Eagle Machinery为25.91%,Wuyi Xilinde为18.37%,“其他”企业为21.28%,而Jiangsu Kasidi Chemical Machinery的反补贴率达到186.18%。
所以,9月29日USITC这一票投完之后,钢瓶这道门基本又关上了。
商务部没有撤,USITC也没有撤
如果只有钢瓶一个案件,可能还可以理解成某个产品的个案。
但把时间往前拉一点,会发现还有另一个动作。
9月15日,USITC宣布对来自中国的无螺栓钢制货架作出五年期复审肯定性裁定。
结论和钢瓶几乎一个路数:
如果撤销现有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很可能导致美国相关产业的实质性损害继续或再次发生。
所以:继续保留。
随后,USITC于9月24日完成并提交正式裁定,相关文件于9月29日刊登在《联邦公报》。
这样一来,最近这两起案件就很有意思了。
9月中旬,货架没撤。
9月底,钢瓶也没撤。
都是五年期复审,最后都选择留下。
02
对货代货主来说
最麻烦的往往不是海运费
美国对中国钢制品的这两起复审,结果都不算复杂:
货架,继续。
钢瓶,继续。
没有什么特别绕的剧情。
但对于中国出口企业来说,反而正因为结果简单,才更值得注意。
因为这说明一些已经存在多年的贸易壁垒,并没有随着时间过去自动消失。
尤其是美国“双反”案件,真正影响企业的往往不是新闻发布当天。
而是几个月后:
客户重新核价了;
美国进口商重新算成本了;
财务发现预估税款变了;
货代突然被问:
“这票到底有没有AD/CVD?”
到了这个时候再去翻五年前的案件文件,通常就有点晚了。
01
还有一个细节
货架和钢瓶都不能只看HS编码
这也是实际操作里比较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美国“双反”案件都有自己的Scope,也就是产品覆盖范围。
货架不是所有钢制货架都算。
钢瓶也不是所有钢瓶都算。
比如这次涉及的无螺栓钢制货架,USITC文件对产品的结构、包装和销售形式都有明确描述和排除项。
所以实际操作时,不能看到客户一句:
“这是钢制货架。”
就直接判断命中。
同样,也不能看到报关单上的HS编码,就认为已经完成了判断。
真正需要核的是产品描述、生产企业、出口企业以及对应案件的Scope。
这一点对货代尤其重要。
客户一句“以前一直这么走”,在美国贸易救济案件面前,其实不算什么证明。
行业观察
这两起案件没必要被理解成“美国突然又对中国钢铁下手”。
更准确地说,是美国把两项已经存在多年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留了下来。
所以,如果手上还有美国市场的钢瓶、钢制货架等相关客户,尤其是长期合作、以前一直正常出货的客户,可以趁这次把几个东西重新核一下:
产品是不是Scope内;
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对应哪一个税率;
历史进口有没有涉及行政复审;
美国客户报价里有没有把AD/CVD成本算进去。
船可以继续订,货也可以继续做。
但这种货,最好别只盯着海运费。
毕竟海运费涨跌,至少还有个报价单能看。
美国贸易救济措施一旦命中,算账的时候往往就不是一个量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