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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十一期优秀创业团队入驻华商众创孵化基地的通知

关于遴选第十一期优秀创业团队入驻华商众创孵化基地的通知 华商创新创业学院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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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十一期优秀创业团队 

入驻华商众创孵化基地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素质和创业能力,现开展优秀创业团队入驻华商众创孵化基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创业团队、在职教职工创业团队、毕业五年内校友创业团队、新兴科技领域企业团队等,团队规模为3-10人,鼓励多学科背景的同学联合组成团队,项目队员允许跨校组队,鼓励联合港澳的同学组成团队。




二

遴选要求


申报项目根据各申报组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申报组申报。根据申报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申报项目性质及所处创业阶段和项目特点,各组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


 在校及毕业五年内学生项目/企业


在校学生项目须为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团队、华商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培育项目或其他有潜力的创业项目团队,优先考虑多学科背景学生团队。


 (二)


 学校在编教师项目/企业


学校在编教师在认真履行所聘任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利用本人及所在团队的科技成果或创业项目(与学校所开设的专业相关)等,申请入驻。


 (三)


其它项目


项目方向涉及新兴科技、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电商直播、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发展的产业导向。项目技术先进,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明显的创新与进步,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项目技术来源清晰,拥有合法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正在研发开发、转化的新兴技术成果项目,并且能够在华商众创孵化基地内进行产业化的新兴技术成果。




三

材料要求


 (一)


纸质版材料

包括项目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职称、学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已注册公司的项目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详见附件材料)。


 (二)


电子版材料

包括项目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路演答辩PPT,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职称、学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已注册公司的项目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压缩包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基地入驻”命名。


四

遴选流程


 (一)


材料提交

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中央图书馆五楼510室,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58926030@qq.com,提交材料时间截止至2026年10月10日。压缩包及邮件以“项目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如:项目名称+张三+138XXXXXXXX)命名。(注:路演PPT要清晰简练,为了能让项目被充分展示,PPT不限制页数,路演时长要控制在5分钟内。)


 (二)


项目初审

团队提交材料后,由遴选工作小组对申报团队所提交材料进行项目初审,审核通过则进入下一阶段。


 (三)


路演答辩


申报团队通过项目初审后,进入路演答辩阶段。路演答辩采用5+3模式,即申报团队讲解PPT,时限为5分钟;评委针对项目内容进行3分钟的提问。路演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


项目公示


遴选通过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


签署入驻协议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遴选通过团队签署入驻协议。


五

优先入驻条件

(一)创业团队负责人或核心骨干成员具有SYB等创业培训经历。

(二)创业项目与自身专业密切相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高科技含量。

(三)所申报的创业项目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项目成果。

(四)在各类创业大赛中获市级以上奖项。

(五)立足创意设计、电商直播、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学生创业就业的创新实验项目。

(六)创业团队负责人属于重点群体,重点群体包括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青年、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等重点群体。


六

基地扶持政策

(一)基地为入驻团队免费提供孵化场地(图书馆五楼孵化基地)。

(二)基地免费提供部分办公设备、校园网络等,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三)入驻团队可享受孵化基地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学生团队免费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享受孵化基地提供的政府创业补贴申领、专利申请、财务代账、创业融资、小额贷款、法律维权、中介代理、项目推介、政府政策等咨询服务。

(四)享受定期一对一创业培训与赛事指导、外出交流展示和创新创业实践研学交流活动。

(五)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创业比赛、活动,参加孵化基地提供的创新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创业能力提升服务。

(六)顺利入驻基地且通过年度考核的华商本科生创业团队,可申请“创新创业补助”(资助计划细则及申报流程另行公布)。


七

其他事项

申报项目QQ交流群:1072126364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13538887933

办公地址:广州校区中央图书馆510

特此通知。


附件:

1.华商众创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表

2.创业计划书目录(参考)

3.创业计划书装订顺序(参考)

4.创业计划书排版注意事项

扫码获取附件


【END】

来源丨华商众创孵化器

初审丨温美琪   陈   欢

复审丨周   燕

终审丨宋元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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